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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女性农民工的社会保护
作者:haowj   日期2010-03-08 14:42: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女性农民工进入城市就业。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2006年我国农村外出女性农民工已达4747万,占全部外出从业农民工的36%。大量农村女性进入城市就业,是中国女性发展的重大历史进步。她们不仅为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且也使自己摆脱了传统社会的束缚,开阔了眼界,增强了技能,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和经济收入。

  但是,她们仍属于城市中的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相比男性农民工,她们受教育水平低,接受技能培训少,就业不稳定,工作环境差,工资收入低。当在城市遇到诸如失业、疾病等社会风险时,仅靠自身力量根本无法应对,因此亟须政府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保护。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导致的城乡二元分割以及已有的社会保护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女性特征,缺乏性别视角,女性农民工实际上被排斥在城市社会保护体系之外,处于城市社会保护的“灰色地带”,在遇到各种社会风险时极易陷入无所依靠的境地。在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今天,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在就业和社会保护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和我国城镇化的顺利推进,有必要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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