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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教案
作者:haowj   日期2010-03-05 14:24: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与当年的一场讼案——“七主教案”密切相关。

  “七主教案”的背景是英国新教与天主教之间的斗争。随着新教在英格兰根基渐稳,议会通过立法限制天主教徒担任公职及参与重要活动的权利。但由于与天主教关系密切,詹姆斯二世于1687年4月签发《信仰自由宣言》,取消对天主教徒的法律限制;1688年4月,他又签发了第二份《信仰自由宣言》,并以咨议会命令的形式要求新教神职人员在英格兰所有教堂中当众朗读该宣言。国王的这一做法受到了普遍抵制。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圣克罗夫特带领六名主教向国王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认为国王无权废止议会通过的法律,因而拒绝遵从王命。这份请愿书激怒了国王,尤其是当请愿书的内容被出版商公诸于众、传遍整个英格兰之后,詹姆斯二世下令以“煽动性诽谤罪”的罪名起诉七名主教,并将七人监禁于伦敦塔。

  1688年6月29日,“七主教案”于王座法院开庭审理。审理此案的四名法官及陪审团都经詹姆斯二世亲自或授意挑选,以确保最终得出有利于国王的判决结果,但国王的这一如意算盘注定要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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