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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艾尔曼教授商榷科举制度若干问题
作者:haowj   日期2010-03-29 16:21: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12月29日“对话”版,发表了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艾尔曼教授关于《中国历史上的科举、考据与科学》的长篇谈话,读后颇受启发,但也有若干问题不敢苟同,特提出商榷。

  关于科举考试之考点

  艾教授说,“中国在隋唐时期就开创性地设立了科举制度,当时考点仅设在洛阳和长安,所有的考生,不论贵族和平民都要去首都参加考试;在宋朝,考点的分布范围扩大到各省;到了明朝,又进一步扩大到每个县,当时中国共有1500个县设有考点”。这段话有些含混。

  宋代科举考试分为两级,高级考试在京城,由礼部主持,称为省试(这个“省”,指尚书省,礼部属于尚书省),及第者即进士。初级考试在各州,由州判主持,称为“取解试”(“取解”是选送的意思),及第者称举子或举人。宋代地方行政区尚无“省”的名称,“省”是元以后才有的政区。宋代相当于省的政区是路,北宋末年全国分24路,南宋分16路。路之下辖州和府——相当于现代的专区、地级市。北宋末年全国有243州,38府。

  明清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初级称为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县试、府试均属预试性质,分别由知县、知府主持。院试才是正式的考试,由朝廷委派到各省的学政主持,院试考点不在省城,而在各府。院试及第者即为生员,俗称秀才。秀才再参加中级考试——乡试。乡试考点在各省省城,由朝廷委派的正副主考官主持,及第者即举人。举人再参加高级考试——会试,考点在京城,及第者初称贡士,两个月后在紫禁城保和殿参加殿试,由皇帝或其代表主持。贡士参加殿试没有淘汰,只分等级,全部授予进士称号。进士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所以,会试和殿试实质上是同一级考试的两个阶段。

  艾教授说,明代把考点扩大到1500个县。没有讲清楚是指考进士,还是考举人,亦或是考秀才?而且并不是考点“扩大”,只是考试层次增加。以进士考试而论,唐、宋、元、明、清,历代考点只有一个,即京城,从未“扩大”过。所谓考点扩大到1500个县云云,那只是在各县增加一次秀才考试的预试罢了。

  隋唐科举考试只有一个考点,即京城长安。洛阳不是京城,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在洛阳进行科举考试。行文中不宜把洛阳与长安并列而且置于长安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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