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责的履行是由具体掌握和行使政府权力的公职人员合力承担的。不言而喻,如果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未受到切实有效的约束与监督而蜕变为个人谋求私利的工具,或者公职人员不具备与所任职务相称的才德,或者公职人员在分工基础上未形成内在协调的集体行动,都将危及政府履行职责的能力。
中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的结构转型,是以政府主导的市场化为主线展开的。一方面,政府是市场化的直接推动者与整合者;另一方面,市场化的深化又内在地要求政府相应地转变职能。而政府也只有通过改革和建设实现相应的职能转变,才能持续地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进程。厘清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层逻辑,有助于理性地把握社会经济转型攻坚阶段艰巨而复杂的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进路。
政府职能是政府的职责与履行职责的能力的有机统一。职责指明政府活动的方向、范围和任务,能力保障职责得以实际履行。合理的职责定位是政府有效履行职责的前提,职责不当意味政府追求的目标错位,必然导致政府履行职责结果的不良;而政府的职责无论多么合理,如果其履行职责的能力不足,职责就只能停留在主观的设定上。政府职能转变的要义,在于增进政府履行职责的有效性。优化政府职责与提升政府履行职责的能力,是政府职能转变相辅相成的两个基本支点。
政府是在与本国疆域内社会和他国政府相互作用的复合关系中生存、发展的政治实体。首先,社会是政府的母体,是政府获得行动资源的源泉;而社会由于无法自我克服根植于生产方式的矛盾和冲突,无法自行组织起来提供生产方式顺利运行所必须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没有政府对社会的有效统治与管理,社会生产将无法正常进行。换言之,政府对社会有效地实施统治与管理是其持续地从社会获取资源的条件。其次,从国际体系看,由于没有比各国政府更高的中央权威,不同国家的政府之间客观上存在不以单方意志为转移的相互竞争与挑战。这种相互竞争与挑战,最终体现为由各自社会的规模和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可资运用的资源对比的较量。在前工业时代,生产力水平普遍低下且发展缓慢,通过领土征服扩展社会规模是增加社会资源产出的主要途径。随着工业化的演进,变革、完善、优化生产方式以推动生产力的加速发展对于增加社会资源产出更为重要,并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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