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在今日中国受到关注的原因何在,社会民众对之可以期待些什么,决策者又应该如何面对?认真梳理这些问题,对于今日中国社会政策的有效建设和健康发展很有意义。
发展的补课:社会建设呼唤社会政策
我国第一次在完整意义上使用“社会政策”始于2006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此前并不是没有社会政策的说法,但彼时的社会政策内涵界定极其狭窄,主要是抚恤救济慈善等内容,故政府系统内也只有民政部门来担负这些社会政策的筹划落实。
这几年,社会结构在变化,社会群体在分化,社会空间在拓展,社会功能在凸现。很多原本属于经济、政治的空间被日益剥离出来成为了社会空间,很多原先附着于经济政治领域的民生事项需要专门应对与解决,经济建设的成果与政治建设的要求要通过社会建设来实现。中国社会要在现代背景下全面发展,必须补上社会建设这一课。
发展固然关注物质财富数量的增加,但更看重的是物质财富价值的实现。我们发展创造的财富,归根结底还是要着眼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着眼于民生。这就需要通过社会建设化解经济建设产生的发展目的异化的问题。
人本与共享:社会政策的价值指向
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日中国,社会政策必须以“人本”与 “共享”为基本价值指向,而不要老想着去减少群众的权利、降低群众的需求、控制群众的行动,老想着便于管理,老想着“清一色”、“一言堂”。
不能造福于民生的发展不是真正的发展,更不是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发展。我们的社会政策必须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把解决贫困、就业和社会公正作为重要内容,必须在重视物质积累的同时,充分尊重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切实解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看病、上学、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在内的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仅满足人民群众当下的生活需求,更要满足人民群众长远的发展权利。
共享则是使人民群众得到的社会福利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有所增加。我们绝对不能搞平均主义,不能没有条件地进行“劫富济贫”;但另一方面,当前更为重要、更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我们不能让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收益差距太大,让一些利益群体超常规地获得利益,而另一些群众生活的改善赶不上相应的社会发展进步水平。
建立在这样价值理念上的社会政策就会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得各个社会阶层与群体都能享有自己可得到的和应该得到的权益与利益,都能在和谐社会的社会结构中找到自己的应有位置和恰当位置,进而实现社会的有序稳定。
量力与尽力:社会政策的实践要求
出于对社会大趋势的认知,我们一些决策的同志在理论上也承认社会政策的重要性,但在实践中往往“顾左右而其它”舍不得投入。确实,在进行具体的社会政策安排过程中,是要坚持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有机统一,只是在理性考量现实社会财富能力可能性的前提下,要更加突出责任感与自觉性。
虽然,我们所说的总体小康仍然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一阶段的社会政策安排不能把群众胃口吊得太高,吊得太高不仅不利于社会持续发展,也解决不了社会民众的现实问题。但是,毕竟30年来中国社会财富的积累是巨大的,经济总量超过了30万亿,在世界排名中坐三看二,人均GDP也已经接近4000美元,再老说家底薄,恐怕就不是“不能”的问题了,而是“不为”的问题了。所以,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政策含金量的高与低背后更多反映的是决策者对人民群众感情的深厚与否以及对其所宣称执政信仰坚守的真诚与否。
目前,中国社会GDP增长的高速与人民群众满足感、幸福感的徘徊,政府搞建设的“大手笔”与群众消费 “斤斤计较”的巨大反差,充分说明中国社会在社会建设方面是有历史欠账的。而现在到还帐的时候了。我们不主动还,客观社会发展现实也会逼迫我们去还,与其被动应付不如主动作为。中国在社会建设上要舍得投入甚至倾斜投入,在社会政策的安排上要各个部门全系统参与,不能仅仅停留于民政一个部门。
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以来的实践表明,通过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消除过大的贫富差距,使相对低收入以及一般收入社会群体的生活水准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准保持着一种大体同步的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弱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社会阻力,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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