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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儿童生存权
作者:haowj   日期2010-03-22 10:20: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儿童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保护儿童生存权是《儿童权利公约》的重要内容。中国0—14岁的儿童约有2.6亿,在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儿童生存权被放到重要位置来考虑。近20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中国儿童生存、保护等指标均有明显提高,提前实现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所规定的各项指标。

  婴幼儿死亡率持续降低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婴幼儿死亡率持续下降,婴儿死亡率由1991年的50‰降至2006年的17‰,下降幅度为66%;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从1991年的66‰降至2006年的21‰,下降幅度为68%。

  儿童营养状况也有了明显改善。1992—2002年间,全国儿童低体重发生率从18.0%降到7.8%,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大幅度提高,从1991年的85%升至2006年的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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