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方的自由主义,是由两个思想传统沿袭下来的。一个是英国式的经验主义传统,洛克的政治思想可作为代表;另一个是法国式的唯理主义传统,卢梭的政治思想可作为代表。前者是维护旧体制,并不追求理想的政治模式,主张渐进改良,比较重视个人独立的权利;后者是抨击旧体制,追求一个理想的政治模式,主张激进革命,比较重视个人对群体的责任,视个人的自由权利之获得是群体建立和谐秩序以后的事情。这两个思想传统,是在长时期中孕育和发展的,也经过长时间政治上的实践、互动而改进修正,以形成一个完整而庞大的理论体系,最终建立起当今西方自由民主的社会。
洛克的自由主义观
绝大多数学者认为自由主义发源于近代经历了“光荣革命”后的英国。洛克是自由主义的鼻祖。因为洛克率先提出了自由主义的主要原则,如社会契约论,人的自然权利论(又称作天赋权利),并由此引申出人的生存权利、自由权利、私有财产的拥有权利(财产权),同时还提出了现代三权分立原则的雏形。这些思想都构成后来自由主义的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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