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温家宝总理日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激励教师专注于教育。“高校去行政化”一时成为“两会”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正解高校“去行政化”
目前社会各界对“高校去行政化”议论纷纭,那么到底什么是“高校去行政化”?如何准确地把握这一问题?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行政化管理倾向有两个方面,一条是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倾向,另外一条是学校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倾向。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强调转变政府的职能,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形成不同的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
从学校内部说,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基本制度。同时,要发挥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查看更多内容请订阅《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