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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整的村庄地方性共识
作者:haowj   日期2010-03-18 11:27: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虽然中国法律和政策一直强调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但在实践中,土地违法调整的现象时有发生。

  实践与政策的出入

  土地调整不仅仅与人口变化有关,还可能与村庄公共建设或其他建设有关,与水利灌溉、耕作偏好等农业发展安排有关。改革开放至今,已经历了30多年时间,这个时间与集体化时期几乎一样长,市场经济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农村社会早已出现普遍的利益分化,国家政策和法律也支持这种利益分化。2003年以后,国家逐步免除了农业税,又对种粮农民进行了补贴,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得土地收益增大,农民对土地的热情不断升温。

  这种情况下,村庄中会有很多土地调整中的利益受损者,而只要他们诉求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就可以低成本地获得救济,土地调整也因此无法进行。然而,偏偏有的地方就是可以调整土地。各地农村的制度经历一样,当前的政策与法律又完全一样,土地调整的实践却非常不一样,为什么?这需要从村庄内部寻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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