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21世纪。如果说人类在20世纪的现代文明成就超越了以往所有时代的成果,那么人类对自然的破坏也叠加了所有时代的恶果,而且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增长,正在威胁着人类自身的生存。这一切都缘于人类对自身认识的不明,亦即对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及价值认识的欠缺,这就是终极的文化问题或哲学问题。而文化人类学正是研究这类终极问题的基础学科,它旨在描述社会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揭示文化的特征和类型,比较各种文化间的异同及其与社会的关系,分析文化的传播及相互渗透等。这种研究途径,无疑为深入解剖人类本身、向人类自我复归开拓了新的方向。
1930年代,文化人类学发生了一个重大转折。当时通过对文化特质及类型的研究,发现相同特征的文化会造就相同的人类本性,因为每个人都要经历社会化过程,即努力使自己符合社会的规范和秩序,也就是进入文化中,才能真正成为社会个体。于是,文化人类学的兴趣与社会学和心理学发生了某些重叠。英国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宣称建立了有别于文化人类学的社会人类学(应该指出,社会人类学这一名称最先是由弗雷泽爵士于1908年提出来的)。他认为前者致力于研究文化的发展,而后者主要研究社会结构。其实,从广泛的意义而言,文化与社会结构几乎难以区分,它们是同一现象的两种不同表述。因此,当代的文化人类学家常常倾向于将两者综合起来研究。这就是罗伯特·F.墨菲撰写《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的基本学科视点。
1980年代,我国思想理论界兴起了文化研究和文化比较的热潮,古今中外的有关文化论著都开始重版或新出,可是对作为文化理论中最为基础也是最为关键的文化人类学的基本理论,注意的人却相对比较少。我在读书的过程中,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读到墨菲的《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1986年第2版),感觉此书写得非常生动、严谨且极富启发性,自感对当时的文化研究热潮颇有助益,于是与当时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的同事吕廼基老师一起不揣冒昧,联手将此书译成中文,于1988年3月交给商务印书馆付梓。这就是当时印行出版的该书第一次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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