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笔者在纪念全国妇联建立50周年举办的中国妇女理论研讨会上,应邀作了一个《妇女史:能为和应为中国妇女做些什么?》的发言,时隔十年,我关注的议题转移了:“妇女/性别史”取代了“妇女史”,“为妇女”变成“给社会”。本文就学者研究取向的变化是如何受学术趋势、时代变迁的影响作一探讨。
国际妇女史研究趋势:由妇女史到社会性别史
欧美国家1960年代开始的第二次女权运动引发妇女史的勃兴。那些曾亲历女权运动的女历史学者从运动前沿回到校园后,开始从历史探索受压迫的根源,同时发现她们的女祖辈在历史中的“失载”与“沉默”,于是女学者们开始努力填补女性在历史中的缺失,开始了以妇女为研究主体的妇女史研究。当时的妇女史是以妇女为中心的“关于妇女”、“为妇女”和“与妇女一起写作”的性别倾向鲜明的“女性写作”。其理论武器与核心概念是“父(男)权制”(patriarchy),矛头直指男性群体对女性整体的压迫。杰达·勒纳的《父权制的创立》全面论述该制度在欧洲建立的过程与原因,她的另一著作《一个多数群体发现她的过去》声称妇女的历史能被“发现”并服务于妇女。
80年代,“社会性别”(gender)概念广泛运用于历史研究,斯科特在《社会性别:一个有效的历史分析范畴》一文中指出:社会性别是基于两性差异的诸多社会关系中的一种,是表现在意义、规范、组织机制、主体建构等诸方面交互作用的系统;社会性别还是表示和维持权力关系的一种基本途径和方式。这意味着要想改善妇女的状况,必须连同社会制度、文化结构一起改变。这样的分析比局限于父权制在家庭与资本主义市场中形成男人对妇女的控制要全面深刻得多。
进入90年代,社会性别史一度成为写作主流。学者们发现,社会性别史写作使原来妇女史研究中处于中心地位的“妇女”有被“性别中立话语”所冲淡、边缘化的可能。事实也如此。一些人认为,既然是“性别史”了,男女应平分秋色,而忽视了妇女在历史与现实的、仍居于与男性相比的边缘弱势状况。因此有学者一方面用写“妇女/性别史”来纠偏,一方面又提出用社会性别重写通史。90年代末,一些学者提出要“超越社会性别”,关注妇女身份的差异与流动,打破单一、固定的性别视角与性别分析方法,将妇女相关的更多的范畴、因素、身份等进行交叉分析,彰显妇女间的差别,把妇女与性别权力置于不同时空位置,进行“语境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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