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巧 通讯员郑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既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又反映了形势的创新性。一方面,《规划纲要》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提出的政策一脉相承,如‘二十字方针’;另一方面,又有许多论点与具体措施的创新,比如普及学前教育、高等教育应用型等新提法。我对《规划纲要》基本满意”,3月8日上午,厦门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潘懋元出席该校教育研究院举办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讨论会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讨论会上,潘懋元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敏锐的学术思想分析了《规划纲要》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创新性。同时,他也就高校财政、高校自主权等方面的政策落实表示了些许担忧。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认为,《规划纲要》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空前重视,这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刘海峰对《规划纲要》提到的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的规模等给予了肯定,但也对重点大学招生规模问题提出了疑虑。
与会教师围绕高等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等话题进行探讨,就教育投入、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资源分配问题,大学、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高校“去行政化”及“营利性”学校等说法提出了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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