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在中国文化里就是生活的节奏。有些节日赋予了其文化内容,如春节。春节本身不仅是自然界的节奏,更赋予了它一种文化意义,即天地万物一年的发展变化终于此、始于此,于此时万象更新,一派生机,一片新气象。现在的春节,是按夏历来算的。夏历实际上是在唐虞时制定的。《尚书》第一篇《尧典》,讲尧“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就是指最初的夏历,距今已有4300多年的历史。这就是说,中华民族远在4300多年前就过春节了,它要比西方的圣诞节早2300多年。后来的历书,虽有改变,如夏以十三月为正月,商建于丑,以十二月为正月,但中华民族过春节的习俗几千年来并未改变。春节不仅是遥远的记忆,而且有很深邃的文化内涵。每年春节一到,万物复苏,万象更新,不管过去的一年有多少麻烦事,多少不如意、不顺心的事,甚至彼此还可能有一些积怨,但春节一到,爆竹声声,新桃换旧符,一切都终于此、始于此,一切都重新开始,一拜年、一磕头,就全部化解了、合好了。这就是中华民族赋予春节的深刻文化含义。因此,节日不仅是生活的节奏,更是文化氛围、文化意义的存在。如果过春节不贴春联、不放鞭炮、不拜年,也就没有文化氛围与文化意义。这就像过元宵节应该有花灯一样,“有灯无月不误人,有月无灯不算春”。
中国文化的节日,不仅具有遥远的记忆、深邃的文化内涵,而且意境都是非常美好的。如元宵节观花灯,放烟花,“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七夕节,牛郎织女相会,喜鹊为之搭桥,在葡萄架下还可以听到牛郎织女的哭声。这是多么富有想象力与人情味!而且这个节日常常是“东家娶妇,西家归女,灯火门前笑语”。中秋节,“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中华民族把中秋节看成是“团圆节”,不是没有道理的。
中国文化节日的意义,是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深化、转换的。比如端午节原是纪念爱国诗人屈原的,因其投汨罗江而死,每年端午节,人们向江里投米团以示纪念;而现在的端午节,不仅家家包粽子,而且年年举行赛龙舟的活动,成了民族的一大节日,其纪念活动已远远超出了最初纪念屈原的意义。清明虽然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但它又是与纪念介子推的“寒食”联系在一起的。晋国重耳内乱时逃亡在外19年,及至即位封赏所有从者,唯独忘记了介子推。而子推无怨,不言禄,逃隐于绵山。文公召而不出,遂放火焚山,介子推抱木焚死,于是以“寒食”祭祀这位不计功名利禄的贤者。“寒食”在清明前一天(一说前两天),现在农村清明、“寒食”已不分,由原来的祭祀纪念介子推,已变成了亲人的祭日,城市更有对死难烈士的哀悼与追思,且增加了植树的活动。这些都是时代赋予节日的新内容,转换了原来节日的文化意义。
但不管怎样转换,节日总是一种文化的存在、意义的存在,历史是一个民族国家存在的根据与理由,而文化则是一个国家民族信仰信念与生命精神的存在。没有了历史,国家民族就没有了存在的根据与理由;没有了文化,国家民族就失去了信仰信念与生命精神。因为国家民族的存在,不是生物群体,而是文化群体、精神群体;节日则是文化的一部分,是国家民族文化与精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过节日,不仅是回忆国家民族那遥远的记忆和深邃的文化内容,更是缅怀国家民族文化历史的存在。忘记了节日,也就忘记了国家民族的文化历史,忘记了国家民族存在的理由和根据,忘记了自己文化的价值观与精神存在。近现代以来,西方一些哲学社会科学学者,如文化人类学家或社会人类学家,研究殖民地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恰恰抱有两个未明言的目的与动机,那就是让殖民地人民忘记自己的文化,忘记自己的历史。
现在,中国为了实现文化复兴,重新规定春节、清明、端午等为中华民族的盛大节日。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文化上的自觉。现在,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用商业动机或西方文化的“洋节”消解中国文化的节日,掩盖、肢解、消溶它的文化意义。凡过中国节都大搞旅游,利用年轻人爱凑热闹大力炒作圣诞节、情人节,就是属于这种现象。节日是有民族性的。民族不同,节日的文化意义不同,不懂其文化背景,是很难理解其意义的。古代西班牙的斗牛节,全国美人都要揭开自己的面纱,受人们的仰视与尊重,而男士要用一场与牛的殊死搏斗展示自己的英雄行为,向美人致敬。现在的斗牛节,除了旅游观光价值,人们已经很难理解它伟大崇高的意义了。西方的圣诞节、阿拉伯人的朝圣节,不知文化背景,没有宗教感,也是很难理解它的意义的。西方的情人节,有说源于纪念古代罗马丰产神,因其脾气暴躁,像天气一样喜怒无常,因而送些东西给他吃(如现在送巧克力),以安慰他;有说源于纪念牧神宗教信仰的,因其能把饿狼赶走,而送东西给他吃;有说源于殉道者范伦斯坦(又译为华伦泰),而以书信、名片、东西与之联系的。不论情人节源于何处,没有西方宗教文化知识,是很难理解它的文化意义的,而且它也不像中国的“七夕节”那样美好动人,那样具有想象力与人情味。现在中国一些年轻人过西方的“情人节”,不过是青年男女的一次聚会而已,许多人并不理解它的文化意义。
正是因为不同国家民族的节日,有着不同的文化意义,所以节日是不能代替的。试想用西方的圣诞节代替中国的春节可乎?信仰基督教的人,有那份宗教感情,可以过圣诞节。而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对整个中华民族来说,文化上早已隐退了上帝(中国上古也是有“上帝”存在的,如《诗》、《书》中的“皇矣上帝”、“昊天上帝”),今天仍让他们相信上帝的存在,过圣诞节,根本是不可能的。商家利用节日赚钱,本无可非议,但不能因此掩盖、肢解、消溶中国节日的文化意义。我在文化上是不完全赞成解构主义的,特别是对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与核心价值观念。中国文化的节日,不仅有深刻的文化意义,而且具有一种不可代替的人文精神。元宵不见月,点几盏灯,为日月增辉;惊蛰不打雷,擂数声鼓,为天地助威。节日是人的节日,是人生意义的存在,人怎么可以在节日里丧失自身存在,或依附于其他文化的节日呢!因此,我在文化上不赞成解构主义,不赞成完全消解节日的文化意义;不仅不赞成解构主义,而且主张搞点建构主义,即发掘原来节日文化意义,使其美好的东西得以发扬,同时,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扩大它的文化内涵,赋予它新的文化意义,并把它内化为国家民族的文化意识。如是否可以把“七夕节”正式定为中国的情人节,并在这一天为两地分居的夫妇放假一天,使其过个夫妻团圆日。这种体现以人为本的过节法,是非常具有人情味的事情。它不论是对企业管理,还是对国家民族文化发展,都是非常有意义的。这样做,自然也就把节日遥远深邃的文化记忆拉近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历史,也就不是没有意义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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