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欧盟的气候外交取向可以从对美、欧两个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和温室气体历史排放责任者对《京都议定书》的态度比较说起。当《京都议定书》尚在谈判之时,美国参议院就提出反对任何未包含限制发展中国家排放温室气体的协议。而此时欧盟不仅赞同免除发展中国家减排责任,还在美国拒绝议定书后仍然推动其生效,接受强制减排目标。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欧洲如此积极地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哪怕明知他人的“搭便车”举动。
预防性原则是理解欧盟气候取向之匙
跳过对从实现主义出发的欧盟以气候外交争夺全球领导权、谋求新的发展机遇、摆脱对外能源依赖等动因的分析,可以发现预防性原则是欧盟气候政策的基本指导原则,其核心就是规避环境风险,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将欧洲人可能承受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欧洲人的风险预防认同可以溯源至对两次世界大战的痛苦记忆。战后的欧洲人有强烈的安全需求,力求规避危险或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在世界从由武力攫取资源转向为外交争夺资源后,欧洲人对避免战争威胁的关注让位于对环境风险控制的重视,其中联邦德国在1968年最早提出环境风险预防原则。在20世纪80年代防治酸雨、臭氧层空洞化和核电站安全问题中,预防性原则被欧洲的政治主流接受。关注环境的绿党在欧洲议会中也对欧盟的环境政策施加了很大的影响,使其最终进入了1992年的《欧洲联盟条约》。欧委会在2000年还宣布将预防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从环境问题扩展到所有的公共健康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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