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世情和国情,我们党提出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同时,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2007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中部地区的武汉城市群和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并要求它们通过改革与创新形成新的体制机制,为推动全国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项目简介: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08&ZD042。由湖南商学院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和湖南省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等单位参与研究,由湖南商学院党委书记欧阳峣教授担任首席专家。项目的总体构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设计“两型社会” 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目标,研究政府管理、产业引导、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科技支撑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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