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反垄断法均将企业合并纳入调整范围。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的并购交易特别是跨国并购迅猛发展。处在经济高速发展中的中国,也经历着这轮新的并购浪潮。特别是近两年,如凯雷资本收购徐工集团、法国炊具巨头SEB收购苏泊尔、国美收购永乐并接管大中等在境内发生的大型并购案逐渐增多。
但中国的具体国情是产业规模普遍较小,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还需要做强做大,增强国际竞争力。因此,我们不能不深入地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企业合并反垄断控制制度中,是否可以创设一种机制,一方面使企业合并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又可以消除对大型并购的垄断疑虑,维护有效的竞争秩序,实现规模经济与市场竞争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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