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的头十年快要过去了,各种各样的“被”层出不穷,有些令人颇为惊诧,甚至匪夷所思:“被代表”,“被和谐”,“被就业”……已然不足为奇。至2008年3月,多次举报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的李国福在安徽省第一监狱的“被自杀”,使“被”系列的惊人程度达到极致。
“被”是与“自”和“主”相对的概念,“被××”的只能是客体、是对象,而不是主体。不是主体,当然就无法自主选择和主动行动。一个民众屡屡“被××”的社会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不难理解,一个健全正常的社会应该是国家、市场、社会三种力量鼎足而立、相互支持同时也相互制衡的社会。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社会建设”目标,社会学研究者“重建社会”的努力,根本上都应着眼于自主性的培育。社会建设的过程说到底就是从“被”到“自”的过程,从被动的客体到自动的主体的过程。自由、自愿、自主、自律、自觉的公民应该是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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