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已经有大量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并购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主要包括效率理论(Muller,1969;Fama,1980;Stein,1997)、资源基础理论(Wernerfelt,1984;Hamel&Prahald,1990;Cantwell,1991)、交易成本理论(Williamson,1975)、企业生命周期理论(Adizes,1989;康晓剑、刘思峰,2007)、委托代理理论(Donaldson,1984;Roll,1986;Scharfstein&Stein,2000)等。这些理论对于理解企业并购实质,解释企业并购动因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然而,其不足之处在于缺乏统一框架,以至于出现了“盲人摸象”的局面,不同角度的研究互不相干,难以形成合力,并且更多是集中于并购成本,以及并购后整合所面临的困难,而对于企业如何选择并购对象这一战略层面的问题,以及并购如何实现“1+1>2”的协同效应,缺乏令人信服的解释。
要想使并购理论更具有实践指导价值,必须将主并公司作为重点研究对象,研究主并公司如何通过并购行为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进而导致了“游戏规则”的变化。正如Peter F. Drucker所言,“过去企业之间主要是产品的竞争,而现在主要是商业模式的竞争”。中国企业必须依靠优良的商业模式和更具创新精神的行动,才能够在全球竞争中胜出。基于此种认识,笔者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应当是企业并购的本质和核心。企业应当以商业模式创新作为并购的根本目的,以商业模式创新为手段对资源和能力进行重新识别和配置,以是否实现了商业模式创新,作为评价并购成败的关键。
……查看更多内容请订阅《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