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目前仍在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金融改革和金融政策必须在以往思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以稳定、可持续发展、密切与实体经济间的联动关系为着眼点。
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为实体经济结构升级和资源配置提升建立一套市场化的自动调节机制,同时在市场化机制作用日益强大之时保持适当的政府干预空间,防止各种内生性和外部输入性的不稳定不安全因素放大其震荡性影响。中国金融体系结构性改革应该与实体经济联动。
中国实体经济结构问题最终可追溯到金融体系资源配置功能缺陷
从中国实体经济结构的现实情况说,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局面的主要形成原因最终都可以追溯到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功能缺陷。中国金融体系的主要特征是银行主导,在银行体系中又以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或国家控股银行为资金聚集和分配主体,即使五大行中的四大银行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上市等工作,但它们的运营机制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在信贷分配上倾向于大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在产品创新上缺少积极性,授信业务效率十分低下,普遍存在着风险规避行为,因而不可能主动对科技创新型、风险承受型中小企业积极提供信贷支持等等。这些行为在银行体制中的普遍化倾向就使得中国实体经济领域容易产生重复建设、传统产业升级困难、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经常在成长初期被外资收购等一系列问题。
从国外成功经验看,一个经济体的技术经济结构升级一定要伴随着对人们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制度性激励政策的出台和融资环境的明显改善。在现代经济中,政府可以用差别税收政策引导资本的流动方向调整,但市场化的金融资源配置常常能产生比政府税收更强烈的激励作用。例如,当税收产生前端激励即将资本引导到某个投资方向以后,如果存在一个能够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强大融资功能和企业价值变动评估功能的资本市场,成功的创新型企业就可以在这个市场上实现创业企业价值和创业企业参与者个人价值的制度化激励兼容。
这种激励兼容的影响如果足够大,又能够在资本市场这个公众性金融平台上对一个经济体的所有市场参与者产生巨大的心理影响,就能导致他们储蓄投资的选择行为发生有利于整体产业结构改善的良性转变。当全社会的储蓄投资循环流程都倾向于将资源优先配置于创新型成长导向型企业时,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就能获得内生性、持续不断的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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