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发现的“曹操墓”是带有一条斜坡墓道的双室砖墓,只有前后墓室和四个侧室,全长不超过60米,而且这种砖室墓在建筑难度和耗费上远不如“凿山为藏”的汉代诸侯王陵,所以,“曹操墓”的规模与同等级的汉墓相比,已经简化了很多,算不上“规模宏大”。
“曹操墓”考古发现引发的质疑,可能是很多考古学者始料未及的。这本是一次普通的考古发掘,从考古学的角度讲,将出土实物与历史文献相互印证,得出“曹操墓”的结论并无不妥,尤其“魏武王”铭文石牌的发现,更是考古学上难得的直接证据。为什么一个对考古学者来说已经较为可靠的结论,会引发如此强烈的质疑呢?其中的主要原因可能在于学者们对历史文献和出土实物的理解发生了偏差。在一片质疑声中,一个很有代表性的观点就是:文献记载的曹操墓是“薄葬”,但考古发现的“曹操墓”规格甚高,不是“薄葬”,因此这座墓不可能是曹操墓。
我们将“曹操墓”放置在汉唐之间的考古学大背景下,尤其与汉代的“厚葬”作对比,就会发现“曹操墓”与文献记载的“薄葬”并不矛盾,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曹魏“薄葬”的实例。
曹操先后在其《终令》和《遗令》中,分别对自己的寿陵规制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既包括对地面陵前设施的规定,如“因高为基,不封不树”,也有对墓内随葬品的数量和种类的限定,如“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曹操的这些规定显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非常有针对性的,主要是针对汉代以“厚葬”为特征的陵寝制度所作的变革。
汉代“厚葬”的具体体现,包括地面和地下两方面。地面往往有树有封,封土都非常高大,或依山为陵,或凿山为藏,封土前还建有祠堂、阙、神道及人、兽石刻、墓碑等,附近还有陪葬墓群,这些都是非常醒目的地面标志,墓碑更是直接标明墓主身份的设施。地下墓室内除了“梓宫便房”、“黄肠题凑”等复杂的墓室、棺椁设施外,还有随葬种类繁多的随葬品,如珠玉珍宝、印绶、金钱财物、食物、日用饮食器皿、乐器、兵器以及各类偶人、车马等象征物。其中最能体现帝王身份并严格受到礼制约束的墓内物品当属金缕玉衣。汉代这些厚葬元素不但在正史中有明确记载,而且已经被考古调查或发掘的众多帝后陵和诸侯王陵所证实。
曹操对汉代“厚葬”之风的变革,简单说是对汉墓的简化,但这种简化并不意味着简陋,仍然要体现帝王之尊,也要遵循一定礼制,“魏武以礼送终之制,袭称之数,繁而无益,俗又过之”(《晋书·礼仪志》)。于是,形成了一种有别于汉代、以“薄葬”为特征的新的陵墓制度,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禁绝了醒目的地面标记,如“不封不树”,地面不再有高大的封土,也没有了墓碑、祠堂、神道等,如魏文帝曹丕的《终制》所言:“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曹操父子的这种变革有可能是出于对陵墓被盗的担忧,曹丕《终制》明言:“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这些禁止地面标记的规定并非仅仅停留于纸上,而是真正实施了的,因为与汉代陵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至今没有发现曹魏时期高等级墓葬的地面设施,既没有封土,也没有墓碑,更没有发现寝殿、祠堂、神道等设施,山东东阿鱼山的曹植墓如此,这次发现的“曹操墓”也是如此。
地面上的标记性设施被禁绝之后,某些原本在这些设施内举行的一些礼仪活动可能改在别处进行,如在邺城西北角的铜雀台上“施八尺床,张繐帐,朝晡设脯,备之属月,朝十五日,则向帐作伎”(陆机《吊魏武帝文》)。
其次,禁绝了随葬品中的明器。汉代的随葬品一般包括两类性质迥异的物品:一类是专为丧葬而设的明器,包括遮盖遗体的物品(如玉塞、玉琀、玉覆面、金缕玉衣等各类“葬玉”)和具有象征意义的物品(如人俑、动物模型、家具模型);一类是墓主生前所用之物,或为具有纪念意义之物(如曾用的兵器),或为日用之物(如各类衣物和佩戴饰物)。第一类物品并无实用价值,其中的葬玉之类贵重物品又很容易诱发盗墓,所以在经济十分凋敝的曹魏时期,曹操提出“无藏金玉珍宝”应该主要指的是这类明器。“曹操墓”中没有发现任何“葬玉”,也没有发现汉代盛行的偶人与俑。至于出土的玉珮、铜带钩、铁甲、铁剑、玉珠、水晶珠、玛瑙珠等物,都应该是身前佩戴之物或珍爱之物,与衣物一样,都是“曰有不讳,随时以敛”的第二类物品,与“无藏金玉珍宝”并不矛盾。
“曹操墓”中还发现了一批非常特殊的铭文石牌,包括“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短矛”、“魏武王常所用慰项石”、“渠枕”、“漆唾壶”、“竹簪”、“樗蒲扑”、“刀尺”、“胡粉”、“黄豆”等物品名称,与汉代盛行的遣册文字格式相同,尽管它们的性质不一定与遣册相同,也无法确定这些物品是否曾以实物的形式出现,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属于墓主生前日用之物,并非明器,所以不在禁绝之列。
再次,简化了地下墓室的结构。从已经发掘的徐州、永城等众多典型厚葬的汉代诸侯王陵来看,地下墓室都非常宏大,在山体内凿出墓道、甬道和前后墓室,再在两侧凿出大量的龛、耳室和侧室,以模拟墓主生前的府邸。如徐州狮子山楚王陵全长117米,永城梁孝王陵全长90米,孝王后李氏陵除前后室外,还有30多个侧室。而这次发现的“曹操墓”是带有一条斜坡墓道的双室砖墓,只有前后墓室和四个侧室,全长不超过60米,而且这种砖室墓在建筑难度和耗费上远不如“凿山为藏”的汉代诸侯王陵,所以“曹操墓”的规模与同等级的汉墓相比,已经简化了很多,算不上“规模宏大”。
“曹操墓”除了对汉代陵墓进行简化外,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创造,如“阶梯式内收”的斜坡墓道,这种墓道不见于曹魏以前,而在被推测为西晋帝陵的洛阳枕头山墓地和竣阳陵墓地也发现了类似形制的墓道,可能代表了魏晋帝陵的普遍形制。西晋的陵墓制度也大多继承魏制,所以可以理解为曹操倡导的“薄葬”新制的延续。
因此,从地面遗迹、随葬品种类和地下墓室结构来看,“曹操墓”无疑是一种“薄葬”,这种“薄葬”是针对汉代“厚葬”所作的变革,是葬制上的简化而并不简陋,代表着一种新埋葬制度的形成,这种新制到西晋时期已经确立下来。曹操父子倡导的“薄葬”影响到了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墓葬,“薄葬”的现象到主张汉化的北魏时期有所改观,但直到隋唐时期才出现新一轮的“厚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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