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高陵出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短矛”刻铭石牌,是非常重要的考古发现,以文物实证增益了我们对于曹操个人品性以及汉魏时代社会风尚的认识。
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在“遗令”之后,明确记载:“谥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对于曹操高陵出土文物所见“魏武王”称谓的合理性,不应有所怀疑。所谓“常所用”,有人提出疑问,已经有学者指出,《三国志·吴书·周泰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记录孙权事迹,可见“敕以己常所用御帻青缣盖赐之”,可知“常所用”实际上是当时社会的习用语。以“常所用”兵器随葬,与曹操强调薄葬原则时 “敛以时服”的要求也是一致的。
“挌虎”即“格虎”。《说文·手部》:“挌,击也。”《逸周书·武称》:“穷寇不挌。”晋孔晁注:“挌,斗也。”宋王观国《学林》卷五“格”条写道:“《字书》:‘格字从手,古伯切,击也,斗也。’《文选》相如《子虚赋》曰:‘使专诸之伦,手格此兽。’五臣注曰:‘格,击也。’”左思《吴都赋》也说到野生动物“啼而就擒”、“笑而被格”事。“五臣注曰:‘格,杀也。’史书言格杀、格斗者当用从手之挌,而亦或用从木之格。如《汉书》《子虚赋》用从木之格。盖古人于从木从手之字多通用之。如欃枪搀抢之类是也。”同书卷九“搉”条也有类似的说法。
《三国志·魏书·任城王传》记任城威王曹彰,“少善射御,膂力过人,手格猛兽,不避险阻。数从征伐,志意慷慨。”“手格猛兽”的说法较早见于《史记·殷本纪》帝纣事迹,《汉书·东方朔传》亦说到汉武帝行猎“手格熊罴”行为。此后,“手格猛兽”事在魏晋南北朝史记录中颇为密集。具体如“格虎”,《太平御览》引崔鸿《十六国春秋·后赵录》及《魏书》卷九五《石虎传》有“格虎车”,《水经注·沔水》有“格虎山”,《搜神后记》卷九:“义熙中,左将军檀侯镇姑熟,好猎,以格虎为事。”又《文苑英华·常僧景等封侯诏》有“前军将军宣合格虎队主马广”字样。汉代文献,则有《孔丛子》卷下孔臧《谏格虎赋》,而朱熹评断:“《孔丛子》说话多类东汉人,其文气软弱,全不似西汉人文。”(《朱子语类》卷一二五)而东汉“格虎”故事有《太平御览·安成记》曰:“平郡区宝者,后汉人,居父丧。邻人格虎,虎走趋其孤庐中,即以蓑衣覆藏之。”
在曹操所处的时代,多有勇敢者与虎争搏的历史记录。《三国志·魏书·诸夏侯传》裴松之注引《世语》说,夏侯称年十六,参与田猎,“见奔虎,称驱马逐之,禁之不可,一箭而倒。名闻太祖,太祖把其手喜曰:‘我得汝矣!’”又《诸夏侯传》记载,曹操哀惜族人功臣孤儿曹真,“收养与诸子同,使与文帝共止。常猎,为虎所逐,顾射虎,应声而倒。太祖壮其鸷勇,使将虎豹骑。”《三国志·魏书·王朗传》说:曹丕“车驾出临捕虎,日昃而行,及昏而反”。我们虽然没有看到曹操亲自“格虎”的明确记载,但是从其身边后辈少年贵族上述事迹和曹操本人的态度,可以了解他欣赏“慷慨”、“鸷勇”的精神倾向。曹操高陵出土刻铭石牌“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短矛”文字,虽然目前没有看到相关史籍资料,但是作为反映当时时代精神的文物实证,确实是十分宝贵的。孙权则有与猛虎近距离遭遇,且冒险“乘马射虎”的故事。《三国志·吴书·吴主传》:“二十三年十月,权将如吴,亲乘马射虎于庱亭。马为虎所伤,权投以双戟,虎却废,常从张世击以戈,获之。”《三国志·吴书·张昭传》:“权每田猎,常乘马射虎,虎常突前攀持马鞍。昭变色而前曰:‘将军何有当尔?夫为人君者,谓能驾御英雄,驱使群贤,岂谓驰逐于原野,校勇于猛兽者乎?如有一旦之患,奈天下笑何?’权谢昭曰:‘年少虑事不远,以此惭君。’然犹不能已,乃作射虎车,为方目,间不置盖,一人为御,自于中射之。时有逸群之兽,辄复犯车,而权每手击以为乐。昭虽谏争,常笑而不答。”这些体现当时人与虎的关系的故事,不仅是当时生态形势的反映,也可以理解为汉魏时代风尚的写照。孙权“常乘马射虎,虎常突前攀持马鞍”,而逸兽犯车,“每手击以为乐”的情节,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历史印象。苏轼《江城子·猎词》有“亲射虎,看孙郎”的名句(《东坡词》),体现了这一历史记忆的长久。
我们注意到西汉上层社会曾经流行斗兽风习,而东汉帝王未见幸兽圈斗兽的事迹,似乎上层执政者这方面的嗜好已有所转移。从出土文物看,民间习俗亦已由斗兽向驯兽演变。这一情形,或许也可以部分反映汉代社会风尚演化的趋势。儒学的普及,或许与这一历史变化有关。而汉末三国时期,一些政治领袖推重法家之学,当时急烈之风再起,英雄人物多有“任侠”行迹。曹操少即“任侠放荡”,是符合当时世风的。这位史称“非常之人,超世之杰”者,其个人风格,其实也是时代精神的某种标志性象征。而曹操高陵出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短矛”刻铭石牌,可以看做相关历史文化现象的一种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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