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建构中国特色妇女理论
本报讯(记者张春海 通讯员赖炜芳)12月14—15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当代性别理论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厦门召开,与会者共同探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当代性别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与研究状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名誉会长彭珮云,中国妇女研究会秘书长、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福建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群英等出席会议开幕式。
彭珮云在讲话中要求进一步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她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时代性、民族性、实践性,能系统地解释当代中国妇女发展的根本任务、主体力量、发展途径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应该阐明我国当代妇女运动,揭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妇女运动的规律。
与会代表围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对西方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当代性别理论及其在中国的传播等议题,交流了彼此的思考与研究。
此次研讨会由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联合主办。(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省部共建西安财经学院
本报陕西讯(记者耿显家 通讯员张璐 姚波)12月18日,国家统计局与陕西省政府在西安签署共建西安财经学院协议书。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和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赵正永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与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兰在共建协议上签字。
西安财经学院是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的财经类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快学校改革与发展步伐,提高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国家统计局和陕西省政府决定共建西安财经学院。根据协议,国家统计局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支持西安财经学院加快发展;陕西省将从政策、经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办学环境。
“省部共建协议的签署为统计部门借助外能强化统计教育科研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对培养优秀统计人才、繁荣统计科学、推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将进一步提高西安财经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准,进一步推动西安财经学院早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财经类高等院校,为西安财经学院的腾飞添上更有力的翅膀。”马建堂如是说。
赵正永说:“省部共建协议的签署,不仅对西安财经学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我省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这次省部共建协议是国家统计事业和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的一次盛事,协议的签订将为我国统计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专家聚穗研讨中外传记文学
本报广东讯(记者翟江玲)12月17—18日,中外传记研究会第15届年会在南方医科大学召开。此次大会主题为“传记文学的跨学科研究”,旨在拓展中外传记文学研究的理论领域、丰富传记文学的阐释视角,提升国内传记文学创作水平,来自中美高校的学者及我国著名传记文学作家代表百余人参会。本届年会由中外传记文学研究会和北京大学世界传记研究中心主办,南方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承办。
北京大学世界文学研究所所长赵白生、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研究所教授张大可等专家分别从各自研究或创作领域对传记文学研究作了主题发言,与会代表就各自研究视角分组展开了深入探讨。(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经济学家张薰华教授庆九十寿辰
本报上海讯(记者李玉)12月18日,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上海市经济学会主办的张薰华教授九十寿辰庆祝会暨中国可持续发展与包容性发展道路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沪举行。上海市社科联主席、复旦大学党委书记秦绍德,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潘世伟,上海市社科联党组书记沈国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上海市经济学会会长、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周振华等出席并致辞。
张薰华教授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曾任上海解放后复旦大学首届“校务委员并兼常务委员”,早年师从著名经济学家、《资本论》研究专家王学文教授。张薰华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治学严谨、成果丰硕,在探索经济规律方面形成独到学术见解,提出的“土地批租”政策建议对推动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因其学术贡献,他当选为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和学术顾问、上海市《资本论》研究会会长和学术顾问以及上海市经济学会会长和名誉会长等。
学生代表、上海商学院院长朱国宏和江苏省商务厅厅长朱民等分别发言,高度评价了张薰华的治学、为人和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作出的突出贡献。会议气氛热烈,与会代表纷纷向张薰华教授表示祝福。张薰华教授致谢广大与会专家学者,表示今后将继续努力,为党和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在随后举行的中国可持续发展与包容性发展道路研究学术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分别围绕“人口问题”、“财富与国民收入分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当代实践” 等问题作了深入研讨,作了精彩的发言。与会学者认为,中国发展道路问题引发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界越来越深入的探讨,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亟待从学理层面进行更深刻的说明。其中,人口问题是当前经济学研究的重点之一,环境资源的有限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亟待提高都对限制人口数量提出了严格要求,而国民收入问题则涉及财富分配和社会公平等问题,对这一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公共政策建议也迫切需要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界作出更多的努力。(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美好社会与善治政府:哲学与公共管理对话
本报讯(记者李潇潇 通讯员王晓因)12月18—19日,“美好社会与善治政府:哲学与公共管理的对话”学术研讨会在中山大学举行。
长久以来,人们都在憧憬一个正义、繁荣和美好的社会,国家与政府则被视为实现这一理想的支点之一。当面对社会变迁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问题与挑战时,许多研究者开始改变他们关于美好社会和政府的理想信念,更多地思考一些现实问题:实现的美好社会应该是什么样的?公共行政在这个美好社会中究竟处于什么位置、发挥怎样的作用?公民精神与政府责任、公共领域与私人权利的关系如何处理?
在此次对话会中,来自中国内地、香港与台湾地区的近30名专家学者围绕以上议题,就公共管理领域中一系列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了对话与研讨。吉林大学教授孙正聿、北京大学教授何怀宏、复旦大学教授吴晓明、清华大学教授万俊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段忠桥等哲学专家,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王绍光、台湾政治大学教授江明修、复旦大学教授竺乾威、浙江大学教授郁建兴、中山大学教授马骏等公共管理学者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主办,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协办。
据悉,为了推动跨学科的沟通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自2007年以来开展了“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学术前沿系列对话”。此次会议是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成功实现“哲学与历史学”、“哲学与经济学”和“哲学与政治学”对话之后所举办的第四场跨学科对话会。(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鼓励科技创新 加大农业支持
本报讯(记者刘维维)为促进农业科技转化,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由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的2010年中国农业科技与经济高层论坛近日在京举行。来自农业部、科技部、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农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600多人与会,并围绕后金融危机时代农业企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经济发展等行业热点话题展开了讨论。
论坛协同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农委以及广大农业企业共同发起了“国家农业科技城”的倡议书,旨在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城为全国的农业企业提供优惠科技政策、高端的技术服务,同时聚集创新要素,促进并强化资源共享。北京市科委农村发展中心副主任李志军对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指明了在北京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的重要意义。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秦富对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作了详细阐述。他在总结我国农业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挑战时指出,耕地和淡水资源对农业发展的制约日益加剧,农产品进口和外资进入我国农业领域,对我国农业产业安全产生了很大影响。
会议期间,论坛组委会经过专家组评审,择优对在2009—2010年度农业科研领域已经进行成果转化和创新新技术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的企业隆重颁奖。(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海峡两岸语言 协调日趋重要
本报讯(记者于博 通讯员汪磊)近日,第五届海峡两岸现代汉语问题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大学召开,会议主题为“海峡两岸的语言协调”。学者围绕中华文化与海峡两岸的语言生活、普通话/国语推广运动与海峡两岸语文政策研究、海峡两岸汉语国际传播的历史现状与发展协作等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以海峡两岸丰富多彩的语言生活及汉语走向世界的过程为大背景,在语音、词汇、语法、文字等各个层面及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建立,各地新的语言现象考察与分析、汉语教材编写等诸多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研讨会取得一个共识,即在两岸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语言文化的沟通显得尤为重要,海峡两岸现代汉语问题系列研讨会已经为此搭建了一个平等沟通的平台。据此,与会专家学者进一步提出,希望能够在此基础上成立海峡两岸语文生活协调联络会,为推动两岸语言协作研究作出新的贡献。据悉,下一届海峡两岸现代汉语问题学术研讨会将择时在澳门理工学院举行。
本届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南开大学、广州大学共同主办。(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颁布
本报讯(实习记者林文捷)据悉,国家版权局日前正式颁布了《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家版权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著作权质权登记规则对于完善著作权质押制度、促进著作权的商品化、推动文化产业尤其是版权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于慈珂表示,《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由国家版权局于1996年9月23日制定颁布和施行,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权利质押规定的重要法规,是规范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行为的重要依据。14年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在引导市场主体充分运用著作权资产和促进文化产业(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对知识产权出质作出了新规定,即著作权质押合同不再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登记成为著作权质权的成立要件。为使规章名称适应新规定和新形势,本次修订将规章名称由“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修改为“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并对相关内容作出修改,为进一步完善著作权质押登记工作、促进著作权市场化运用提供制度支持。(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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