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往期回顾
关注“十二五”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学界共识
作者:cuicen   日期2010-12-27 10:24: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近日,来自全国各地的240多名专家学者齐聚中国人民大学,共同参加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分会第3届年会。

  与会专家学者针对中国经济转型期,尤其是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之后,中国的劳动关系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新变化,以及就如何正确全面分析中国劳动关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如何推动中国劳工政策的完善,特别是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讨。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等与会并致辞。

  症结:劳动关系法律体系仍不健全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新法的实施,促使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但目前的劳动关系领域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体劳动争议数量和涉案人数增长迅猛,群体劳动争议不断涌现。劳动争议案件多样化,劳动者维权的要求呈现全面性、多样性的特点。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倜分析说,劳动关系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是首要原因。从实践中发生的具体案例来看,这些法律仍然存在滞后性,比较典型的是,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时,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小、有关工资支付规定的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亟待完善。其次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自从《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较之以前增多,双方对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作了明确的约定,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企业的违法行为。但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部分企业无视法律规定,拒绝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仍然存在,签订合同的企业由于占有主动权,存在霸王条款等极其不规范的劳动合同。劳资双方平等协商机制和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此外,工会组织维权作用没有得到完全发挥。

  对策:发挥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优势

  “经济危机对于中国劳动关系的影响是巨大的。中国作为经济转型关键期、社会发展矛盾凸显期的国家,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和谐社会的建立与发展有重大意义。”来自山东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的青年学者邹谧分析了经济危机对于劳动关系的影响和产生影响的原因,提出了解决经济危机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邹谧认为,政府应积极应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即坚持实施对劳动关系保护的法律和法规;企业积极应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稳步推进企业改革;工会积极应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对金融危机下频发的劳资纠纷,工会应当最大限度地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尽可能把更多的职工吸纳到工会的组织中来,并充分发挥为职工维权的作用。劳动者自身积极应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与会者认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该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工会工作制度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优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要应对市场变化,完善协调机制。要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解等环节,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解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上下工夫。

  关键:提高执行力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其中法律是保障民生、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基础性手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途径包括:增强劳动关系主体的法律意识、完善劳动立法、严格劳动执法、公正劳动司法。”

  山东聊城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王涛说,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日益凸显,劳动关系作为基本的社会关系是一个矛盾特别集中的领域。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其中法律是保障民生、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基础性手段。

  江苏三江学院教授王健认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关键在提高执行力。包括提高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行政执行力,提高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执行力,提高工会组织为劳动者维权的监督执行力,并且发挥特色优势,加大对劳动关系宏观调控的执行力。(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记者 唐红丽)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

版权所有 2002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