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阶段的中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方面,土地是农民的劳动条件和生存条件;另一方面,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相应的,农民收入也可以看成劳动收入和产权收入两个组成部分。因此,对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农民进行补偿也应该包含这两个方面。
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双重的
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他们之间具有两方面的关系。
一方面,土地是农民的劳动条件和生存条件,这是农民身份的一个特征。农民的一切劳动都是以土地为生产资料,土地是其劳动条件;同时,农民的收获也依赖土地,土地还是其生存条件。农民一旦脱离土地,身份就发生转变,其劳动环境和生存环境也都将发生根本性转变。
......(作者:白暴力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当代经济理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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