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研究历史人物中国亳州曹操学术研讨会成果丰硕
本报讯 2010年10月29—30日,中国亳州曹操学术研讨会在安徽亳州举行。会议由安徽省社会科学院、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安徽省政府文史馆和亳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安徽省副省长唐承沛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院长陆勤毅主持开幕式。本次研讨会以“曹操和曹魏文化”为主题。来自海内外的5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会议共收到论文近30篇。
曹操:结束了一个时代又开创了一个时代
曹操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三国时代魏国的奠基人和主要缔造者。关于他的历史地位和历史功绩,与会者从新的视角和路径进行研究,有许多新创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庆柱从曹魏都城等遗址视角研究认为,曹操营建的都城——邺城的诸多规制,一改此前西汉长安城、东汉洛阳城都城形制,开启了此后中国古代都城新形制,而都城形制的这一变化,更加突出了帝国时代皇权与中央集权政府的功能。曹操营建邺城,对中国古代历史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曹操以邺城为统一中国北方的政治中心、军事中心,同时也为后来西晋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它开启了中古及其后开始的中国古代政治中心的“东移”、“北移”的历史先河。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王子今从区域人才地理的角度研究认为,谯沛是一个以人才集团为显著标志的文化区域。东汉末年,曹操以谯沛为人才基地,创造大业,实现了政治成功,为汉魏嬗替奠定了基础。以曹操为首的权力集团,既结束了一个时代,又开创了一个时代。中央党校教授王彦民认为,曹操是一位富有理想的历史人物,有比较积极的人生观,有知己之明和知人之明,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浪费,热爱读书,善于读书,并善于应用所读之书。他的这些作为,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施立业从历史文化遗产的角度研究认为,曹操不仅仅是亳州的曹操,也不仅仅是安徽的曹操,他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曹操。“曹操”已转化为人类历史文化遗产,应得到今人和后人应有的尊重。关于曹操形象的演变问题,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会长、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李凭认为,曹操的形象,从唐朝以前的超世之杰演变为宋朝以后的欺世奸雄,主要原因是封建正统观念的作祟。只有撇清传统的封建正统观念,才能给曹操以客观的历史评价。陆勤毅认为,对于像曹操这样的历史人物的研究,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在运用文献资料时,要从正(正史)、从早(早期的史料)、从详(越详细越好);在运用文物资料时,要用实物材料说话,以科学的田野考古发掘报告为依据;要坚持文献资料与考古资料相互印证;要尊重学术界已有的定论,在没有新资料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推翻。
“双庙制”:变诸侯之庙为天子之庙
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梁满仓对曹魏宗庙制度进行了研究,他认为,曹魏宗庙制度经历了五庙到七庙的过程。建安十八年七月,曹操“始建魏社稷宗庙”。曹操当时被封为魏公,没有当皇帝,名义上还是诸侯,“自以诸侯礼立五庙”。曹操的五庙与《礼记》所说诸侯五庙有很大区别。曹操所立庙制,没有遵循古礼,而是像开朝皇帝一样向上追封。曹操此时虽没有皇帝名号,却早已具备了皇帝的实权。曹操在被封为魏公的同时就开始建立社稷宗庙绝不是巧合,而是奠定自己至高无上权威的政治行为。曹氏有实无名的天子宗庙,与汉家有名无实的天子宗庙共存,形成了“双重庙制”现象。曹操建安十八年在东汉皇帝宗庙以外建立曹氏宗庙社稷,与东汉颇有几分相似。然而这种相似只局限于形式,在实际内容上确有很大的不同。东汉“双庙制”是统一在刘氏皇统之内的,曹氏宗庙则是独立于刘氏皇统之外的。东汉“双庙制”是一种和平共处的关系,而曹氏宗庙是要取代皇家宗庙地位的。有诸侯宗庙之名而具天子宗庙之实,是曹氏宗庙区别于一般诸侯宗庙的根本特征。这种特殊的诸侯宗庙对后世影响是极为深刻的,曹魏以后,大凡预备代替现存皇帝者大都建立这样的宗庙,其始作俑者,正是曹操。曹操在世时所立的诸侯宗庙,为其后代把诸侯之庙变为天子之庙打下基础。曹丕代汉后,最终把诸侯宗庙变成了皇帝宗庙。(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方英陈瑞)
初步鉴定骸骨不属于人类——本报持续关注泉州“矮人墓”发掘进展
本报讯(记者刘潇潇)本报于10月19日刊载独家报道《泉州“矮人墓”大揭秘》后持续关注事件进展。10月26—28日,福建省泉州市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泉州市丰泽区委宣传部、泉州市丰泽区文体旅游局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家中和鹧鸪山的小部分“矮人墓”进行了初步发掘和考察。
在社区居民黄美家中的花园里,工作人员共清理了3个破损的“黄金瓮”。连同一些散落在周边的“黄金”,海外交通史博物馆考古部工作人员共收集了十几块比较完整、总长约80厘米的骸骨。这些骸骨有的成管状,非常细小,直径不到1厘米;有的则成片状,与泥土粘连在一起,村民认为这些是腿骨和头盖骨。
在新“矮人墓”所在的鹧鸪山上,黄美为工作人员找到了一袋骸骨,里面有不少十几厘米长的类似腿骨、肋骨的骨头,还有一个直径15厘米左右的较完整的头骨。从外形上来看,头骨不像是人类的。
对于此次收集到的骸骨,海外交通史博物馆考古部工作人员林建华对记者表示,鹧鸪山的“矮人墓”经过村民私自迁移,比较混乱,骸骨来源难以确定;村民花园中的“黄金瓮”也已经开封,严格来说也不能算是真正的标本。因此专家非常希望对黄美家院子下未开封的“黄金瓮”进行发掘,对此黄美还需与家人商议。
海外交通史博物馆将收集到的骸骨首先送到当地人体解剖学专家处进行鉴定,根据记者从博物馆馆长丁毓玲处得到的消息,初步鉴定骸骨不属于人类。下一步,骸骨将送往动物学专家处进行鉴定。(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注重价值观的“包容性增长”多国学者聚北大探讨全球化语境中的价值观教育
本报讯(记者肖雨枫)10月28日,由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大学中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夏威夷大学教育学院协办的“全球化语境中的价值观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开幕式在北京大学举行。来自美、英、俄、日、中等国的近50位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杨河代表北京大学致开幕词。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北京大学社会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郭建宁,美国夏威夷大学教授Hunter McEwarn分别发言。
杨河指出,在全球化的语境下如何调适价值观念变迁,发展塑造青少年以及建设民族家园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紧迫的实践问题。全球化进程中的价值观交流和价值观教育是一个“和而不同”的过程,应该为所有价值观创造更多的生存空间和机会。面对新的时代背景,探索价值观教育应该做到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统一、民主性和实践性的结合。
研讨会上,郭建宁重申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立足学术前沿、把握思想动态、弘扬时代精神的科研方向和学术宗旨。他从价值观的功能和地位着手,指出价值观多元多变的背景下,当代中国应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主导下注重价值观的“包容性增长”。
据悉,本次研讨会将持续三天,包括2场座谈、4个主题发言、6场小组讨论、3个圆桌论坛等多种形式。会议论题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传统道德价值与伦理、价值观的全球化与本土化、商业伦理等,以期借此机会研讨全球化进程中的马中西文化和价值的碰撞与交流命题,在展示中国价值观教育的成就、经验以及借鉴外来经验基础上为全球价值观教育的前景提供有益的思考和探讨。(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劳动合同法应完善个人劳动关系
本报讯(实习记者林文捷)10月3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主办,法国第一大学、里昂第二大学、法国劳动法学会和法语世界大学联盟协办的“劳动合同法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全球化下的个人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合同法国际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巴黎第一大学、法国里昂大学等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共同探讨个人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措施。
巴黎第一大学教授、法国劳动法学会会长高蒂认为,员工和雇主之间存在从属关系,因此可以将从属关系认定为一个新的确定劳动合同性质的标准,这个标准甚至适用于自由职业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认为,我国将个人劳动关系区分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说法不准确,建议区分为“民事劳动合同”和“民事雇佣合同”或是“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谢增毅认为,雇主解雇雇员必须基于正当理由,否则为不正当解雇。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不当解雇的规定不完善,建议我国《劳动合同法》增加“在雇员受到不当解雇后可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和额外赔偿金”等相关规定。
本次研讨会为期两天,共设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界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种类及其立法选择”、“劳动派遣的法律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评价”五个单元。(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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