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亨利二世时期,令状的司法功能逐渐地被发掘出来。以保护土地权利与占有为代表的权利令状与占有诉讼令状逐渐增多,令状已经被用来作为诉讼启动的必要程序。 令状(writ)一词来源于拉丁文breve,本身是指简短之物,亦可引申为信件、简短的书面命令和通知。中世纪早期的欧洲,国王和教皇经常以令状的形式发布或传达命令。与欧陆其他国家一样,英格兰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就已开始使用令状。
......(作者:李栋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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