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自身具有弱质性和弱势性,生产过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农业灾害十分频繁,这就使得开展农业保险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农业保险是防范农业风险、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
诺思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指出,“理解制度结构的两个主要基石是国家理论与产权理论”,没有关于国家的理论,就不能真正完成关于产权的理论,“因为是国家界定产权,因而国家理论是根本性的。最终是国家要对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国家是制度的最大供给者,提供宪政秩序、法律制度等基本的制度安排。
......(作者:黄英君 单位:重庆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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