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温饱型社会向全面小康社会转型,实现经济社会微观主体从“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在此过程中,公民权益,尤其是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权益问题日趋突出。我国农民的权益保障,从赋权角度或者说从产权界定的角度来看,仍然不充分。赋权不充分,产权就不完整,进而导致产权缺失、缺乏交易性和变现性。
赋权就是要赋予农民完整的权利,尤其是公共权利。在公共权利中,首先是政治权利,比如选举权,这一制度在逐渐完善;其次是社会权利,如农民的基本医疗、养老等社保权利,这几年已有不少改善,但与城市居民相比,差距仍不小;还有农民的基本教育权利,在法律上已明确了,也在不断改善中,但仍存在得不到很好保护的情况,并且区域间的差距较大。
......(作者:黄祖辉 单位: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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