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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媒介理性
作者:cuicen   日期2010-11-24 14:53: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呈现突飞猛进之势,大量人口从农村迁徙到城市从事各种与传统农业、工业不同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人们普遍地使用电脑处理各种事物。可伴随这种现代化生活状况的是以网络、手机、电视以及诸多视屏为媒介的传播方式。电视观众、手机使用者以及网民的数量不计其数,据称国内网民的数量已超过3亿。可以说,现代人身体居停于都市物质空间,而精神却寄寓在媒介所构建的电子空间中。常常可以发现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音乐播放器、读书器、游戏机以及各样视屏设备的人,他们身体到了一个地方(空间),可脑子或者精神却并没有随同身体一起到达该地方,而是去做了别的事情。另外,都市里的人由于生活在由钢筋混凝土建造的格子式的房间中而失去了与大地、自然的“亲在性”,成为缺乏身体感知和体验的“工具性”的人,他们关心媒介,尤其是网络中发生的事,而不是现实地理中发生着的事,人俨然成了无器官的“空间动物”。

  人类是生活在一起的群居动物,群居则会构成生活关系。媒介由于它的虚拟性、迅捷传播性、视觉性、参与性、平等自由等特点受到了人们的青睐。可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在媒介空间中掀起的大众文化出现了各种“乱象”和非理性。突出表现为:电视媒介中审美暴力泛化、性感与欲望泛滥、物质主义空前膨胀;手机媒介中黄色网站、黄色段子层出不穷,诈骗与垃圾短信屡见不鲜;网络媒介中各种“坏讯息”(负面消息)受到热捧,各色网络社区内话语伦理和语言暴力此消彼长。电视、手机和网络被市场资本所控制,以谋求商业利润作为核心目标而置塑造公民性格、公民伦理而不顾。它不断地把公民引入了一种粗鄙的低俗、媚俗、庸俗的大众文化中。并且,权力欲望、物质欲望、身体欲望被不断合法化、正当化,内在理性有完全被消费思维吞噬的危险。媒介空间还打破了公共性和个人隐私之间的平衡,给个人隐私进入公共空间打开了便利之门。同时,现实中结构性的不平等关系在媒介空间并没有消除,比如女性角色被消费的功能不是被降低而是被强化了。种种迹象表明,媒介空间生产的新型社会关系亟须构建公共理性主义。

  媒介空间是当代人的公共领域。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是教堂和法庭的延伸,主要以咖啡馆、沙龙和宴会为主,是资产阶级、贵族成员和知识分子相聚一堂的批评性聚会。开始时以对政治、文学的批评为主要内容,以理性批评为主要特征。哈贝马斯认为在公共领域内公众达到了自我启蒙的目的,甚至将自身理解为启蒙的现实过程。依据话语伦理哈贝马斯希望以交往理性对抗工具理性对人生活世界的吞噬,在平等的交往基础上达成相互理解与意见一致,缔造没有暴力没有压制,自由而和谐的共同生活。汉娜·阿伦特、罗尔斯以及麦金泰尔等人都在公共理论与公共伦理上作出了卓越贡献。其中,罗尔斯是基于互惠和公共政治思想论述公共理性的。相比较哈贝马斯、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概念,康德的公共理性概念具有一种不附于实体的柔性特征,在媒介空间时代具有更大的理论空间。康德哲学认为,“理性不是基础性的,因为它是一个任务,是一个过程,而不是指定的事物,而且,它还是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任务。既然理性必须经常地对批评开放,那么在公开辩论中理性就是谦逊的、犹豫不决的,而不是专横的、确定的。”媒体知识分子以受众为导向而放弃自己的理性,缺乏批判意识和公共道德。在媒介空间中,绝对不能奉行哈耶克的社会“自发秩序”论,必须重建公共空间中的公民理性、公民伦理和生态智慧。

  对理性和道德社会的追求,是无法逃避的历史性的宿命。罗尔斯认为秩序良好的社会是一种有效的公共正义观念所规导的社会。如何建立公共理性和具有现代性的伦理需要人们的思考和探索。在网络媒体时代,法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勒菲弗认为“人们在空间中看到了生产关系的展开”,要对网民进行网络生态教育,倡导他们建立一种网络正义、媒体伦理和生态智慧观。这种责任要由具有良知和理性的公共知识分子来担当。在国内,真正具有这种责任的媒体并不多见。媒介空间所彰显的公共理论基本都是媒体公共知识分子的话语言说,学院公共知识分子尤其是专门的公共知识分子在公共理论构建中更应该承担较大的社会责任。因为,作为生存在空间里的动物,未来社会的公民伦理和公共道德的塑造将在很大程度上由这些人担当。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支运波 单位:复旦大学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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