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与“尊尊”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对关键词。对此,一本法律思想史教科书是这样解释的:“在周礼中始终贯穿着两条基本的原则:一是‘亲亲’;二是‘尊尊’。这两条原则,既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又是奴隶主阶级最基本的道德信条,‘亲亲’的原则,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的原则,要求下级贵族必须服从上级贵族,不许犯上作乱;奴隶与平民必须畏敬奴隶主贵族,不得反抗。”
这段叙述没有准确揭示“亲亲”与“尊尊”的内涵。其一,无论是“尊尊”还是“亲亲”,都不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两个原则调整的对象主要限于社会上层,与当时的“草根阶层”没有关系。其二,“尊尊”并不是要求“奴隶与平民必须畏敬奴隶主贵族,不得反抗”;“亲亲”也不是“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既然如此,周礼中的“尊尊”与“亲亲”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作者:喻中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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