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理念。人民法院的整个审判过程和判决结果都应当贯彻说理性理念,寓法于理,这样才能够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践行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最终实现法律正义。
说理性司法具有逻辑和现实的双重必然性。首先,法律、法理来源于生活。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产物,法律作为一种规范体系,是对社会生活中人、事、物的一种抽象。人们的现实生活被抽象为法律,法律以高度抽象的方式表达社会生活。法理是法律现象中或法中存在的道理或原理,也是从社会生活中总结出来的。
......(作者:韩丽欣 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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