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似相同的神话故事在不同的文化系统中具有不同的意义,西方的洪水故事多半是为了诫人敬神,中国的洪水传说则是为了表彰英雄,因而断不可离开民族文化的价值观去解释神话。
在中国神话研究中,无论人们的目的是解释它的意义还是复原它的面貌,始终存在着两种彼此对立的思想方法,因而要想产生普遍共识是非常困难的。这两种对立的方法,一是经验论与先验论之争,二是社会学理论与心理学理论之争。
所谓经验论的方法,就是在研究过程中完全从经验事实或者从原始文献记载的事实出发,尽量排除个人主观意念,根据事实指引的方向得出认识,这个认识对研究者来说在事前是毫无思想准备的。所谓先验论的方法,是研究者事前自觉或不自觉地已有一个成见在胸,然后用这个成见解释事实,也可说用搜罗到的事实来证明这个成见的正确性。目前,先验的方法还是神话研究中占统治地位的方法。
成见在研究过程中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最常见的是先行采用某种现成的学说。例如,进化论是20世纪曾广泛流行而且至今仍被接受的社会理论,这一理论在神话研究上的第一个假定认为无论在什么地方神话都是人类童年的创作,某些足以代表20世纪中国学术思想的辞书就说神话所反映的是“古代人们对世界起源、自然现象及社会生活的原始理解”。
19世纪西方人所建立的社会理论体系多是一些企图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社会发展模式,采用它的人总不免要削足适履曲解文化的独特性,看来中国神话学研究要想取得新进展非得拒斥那些形而上的学说、走经验论的道路不可。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克姆对此有一段很好的论述,他说:“采纳经验论的论点吗?那就要把范畴的所有特性取消掉。”经验论在摆脱形而上学的理论模式后,可能有很多的操作方法,这里介绍一种在人类学上经常提到而且经过我们的研究实践感到非常有效的方法,权且称为“文化要素分析法”。持此方法的人把每个民族创造的文化看成由众多因素组合而成的有机系统,例如神话是宗教的组成部分,而宗教又与当地的政治制度、社会组织、生产方式、历史传统乃至自然环境联系在一起,所以分析某个神话故事时就要看它在这个系统中发挥了什么作用,不能割断这些联系孤立地任意想象。英国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曾把文化比喻为植物:一个植株由生命细胞和间质液体组成,它的生命活动是由这些细胞组成一个结构完成的,而不是任何细胞单独发挥作用的结果。神话既然是宗教的一部分,它就要受宗教信仰和宗教情绪高涨程度的制约:在宗教发达的地方,神话创作就可能发达,而在宗教情绪低落的地方则可能没有神话或虽有却是零星片段。表面上看似相同的神话故事在不同的文化系统中具有不同的意义,西方的洪水故事多半是为了诫人敬神,中国的洪水传说则是为了表彰英雄,因而断不可离开民族文化的价值观去解释神话。布朗说安达曼岛上的神话创作和宣讲大多控制在巫师手中,他们以此垄断社会知识、控制意识形态。每代巫师都要把他从前任那里继承下来的神话根据时世的需要略加修改,久之,这则神话也许会与原创的作品相去甚远。这一现象告诉我们,一个神话所包含的要素是在历史上积累而成的,所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根据历史线索分析它们的形成和意义。
埃文斯·普理查德在《原始宗教理论》中把人类学关于宗教的研究分为两类,社会学的和心理学的。神话是宗教信仰的载体,有关它的研究也自然存在社会学和心理学之别。心理学派以为神话既是人类思想的创造,神话的意义当然得到人的心理结构中去找。较早用心理解释神话的是以马克斯·穆勒为代表的自然神话学派,该学派认为自然给人一种“无限者”的观念,这观念便提供了创造神灵和神话的动机。由于这些人是卓越的语言学家,因而他们都采用辞源学的方法把一个个神的名称还原为最初的意义,如说鬼神的初义是“呼吸”,幽灵的初义是“影子”。我国用文字训诂解释神话的学说多少也是在他们影响下形成的。法国哲学家列维-布留尔的著作在20世纪80年代以《原始思维》的书名译介到中国后,对中国神话学也产生了不小影响,这本书说原始人是以一种与我们根本不同的方式思考事物的:如果说我们是通过推理形成概念的话,那么他们便是通过联想形成“集体表象”;前者是逻辑思维,后者是“前逻辑思维”。《山海经》记载的半人半神的怪物在这一理论的观照下就成了原始思维联想力的产品。其实如果把神灵描绘得与我们毫无差别就不足以显示它们的神圣性,我们常用“三头六臂”形容神通广大的人就是这个意思。有些评论家批评布留尔的学说不仅低估了原始人的智力,而且歪曲了他们的形象。普理查德说:“今天,已没有哪位著名的人类学家接受这种关于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的理论了。所有对原始人做过长期的第一手研究的观察家都同意,原始人感兴趣的多半是他们以经验的方式进行处理的实际事物,他们在处理这些事物时,要么很少参照超自然的力量、势力和行为,要么是用的这样一种方式,即这些东西在其中只有一种从属的、辅助性的作用。”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整天生活在“前逻辑思维”下的人,“前逻辑思维”不过是我们强加于“原始人”心理特征的误解。
用社会本身解释神话的理论出现得几乎与心理学理论一样早,这些学者认为神话是一种社会事实,它必定满足了社会的某些需要,不然它就不会产生激动人心的力量。马凌诺夫斯基在20世纪20年代就说:“根据我在蛮野人之间对于活的神话之研究,原始人很少对于自然界有纯粹艺术的或理论科学的关心,蛮野人的思想与故事之中很少象征主义的余地,神话实际说起来,不是闲来无事的诗词,不是空中楼阁没有目的的倾吐,而是苦干且极其重要的文化势力。”他本人也从社会角度解释过一些神话,如美拉尼西亚人的一些氏族讲到他们族类起源的神话时说他们的始祖是从某地的一个孔窍里钻出来的,这则神话至少可以使散居各地的人们加强族类的认同感。据说有的土著虽然被邻近的部落逐出家园,但胜利者并不来占领它,因为在神话传说中这里是他人的发祥地,由此看来这故事又有领土主权的认证作用。又如创世神话,目的在于教导人们珍视上帝或祖先艰难造物的成果,或保守由他们制定的社会制度。这种理论虽然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神话故事,但其中确实包含着很大的合理性。
人类神话形成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泰勒在《原始文化》中至少就提出过四种来历不同的神话,所以社会学与心理学理论可能都具有一定的价值,例如自然神话学派说神话都是“语言的疾病”,虽不宜一概而论,但因语言的无意误解或有意曲解造成的神话确实存在,据我的理解,“夸父追日”的故事就是从《庄子》“畏影恶迹”的寓言讹变而来的。由此可见,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中固执于任何一种理论都是危险的。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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