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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形成过程与不同领域的进程
作者:haowj   日期2009-09-22 14:57: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共和国六十周年感言

  改革还有一种含义,就是作为阶段性的国策,改革要实现某种制度、体制或者模式的转换。比如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单一的公有制体制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以及从更广阔的意义上向建立初步现代化中国的转变等等。一旦这种阶段性转换目标基本完成,作为阶段性国策的改革,就要纳入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这一永久性的常态的进步过程。

  改革开放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不得动摇,是就改革开放作为总体来说的。但改革开放涉及领域甚广,内容浩繁,进度不一,有些方面进行得比较顺利,有些方面比较复杂。顺利的改革有的已经成功,转入完善的阶段。比较复杂的或者启动较晚的领域,则需要把改革坚持下去,争取最后的胜利。

  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启动的。邓小平将“改革”和“开放”合起来,作为现阶段中国的国策,开创了中国大踏步前进的新时期,这是他的伟大功迹。但细考“改革开放”四字词组,并非出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而是有一个形成的过程。

  1978年后改革开放四字方针的形成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涉及“改革”和“开放”的文字,见于以下两句叙述:“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式着手认真的改革”,和“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其中有“改革”的字样,也讲到“对外经济合作”,都属于一般工作方针的叙述,并不处于文件的中心地位,文件没有出现“改革开放”的概括。当时还赞成人民公社体制,没有提出要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到1982年第2个1号文件才明确提出这一项改革任务。

  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第一次发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号召。这次会议的政治报告在讲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时,也没有提到“改革开放”。但指出1981年到1985年第六个五年计划任务时,要坚决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把改革任务与调整、整顿和提高并列。这次报告中提到“改革”字样有十多处,包括经济管理体制、价格、劳动工资制度等改革,还提出了改革国家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等等。报告中三次提到“对外开放”,并且把“实行对外开放”提到“我国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的高度。十二大文件没有把“改革”和“开放”两词作为一个完整的方针并到一起。这两个词配搭组合放在一起,直到1987年十三大报告中才出现。

  十三大报告是在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路线时,将“改革开放”作为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提出来的。这个词组在报告中多次频繁出现,成为正式的政治术语。报告称“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新发展”。以后我们就沿用了这个提法。

  任何正确的理论和政策,都有一个探索和形成的过程,“改革开放”也不例外。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确实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但是“改革开放”作为一整套理论政策方针,也确实需要一段酝酿的时间。这从“改革开放”词语运用的演变上也可以看得出来。“改革开放”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统治的话语,成为支配人们行为活动的指针,是经过了一个过程才形成的。

  1978年前30年也有改革开放

  以上说的是1978年以后改革开放方针的形成过程。应该说,改革开放的名义和实践,不是1978年以后才有的。何以见得?拿“改革”来说,这个概念早已有之。远的不说,在1919年《湘江评论》上,时年26岁的青年毛泽东就意气风发地一口气提出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思想等八个方面的“改革”。(《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0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把“改革”与“革命”等量齐观,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完成新民主主义的改革”。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写了一段经典性的话:“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但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是与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之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我们今后必须根据新的情况 ,继续解决上述矛盾。”这里讲的解决矛盾的方法,就是“改革”。

  我们知道,“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决议)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所做的经典定义,就是:“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这一改革定义的内涵精华,就出于毛泽东1957年的上述论断。

  按照毛泽东的论述,以完善社会主义为目标,以解决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为内容的“改革”,其实在上个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就已经开始了。实事求是地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不同于苏联做法而适合于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张,在制定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时提出的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以及60年代肯定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鞍钢宪法”等等,都具有改革的性质。实际上,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是一个共始终的过程。共和国的前30年,在一定的意义上也是改革的30年。

  再拿对外开放来说,谷牧同志在《新中国前30年不开放是因毛泽东的失误的看法不符合历史的真实》(《北京日报》2009年1月11日)一文中,阐述毛泽东在建立新中国后对外经济关系的基本构想,是“要做生意”,要“实行友好合作”,要“学习对我们有用的东西”。在实践中他也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是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不准我们开放。毛泽东从来没有闭关锁国的念头。所以说,“改革开放打破了以前的僵化封闭”之说,现在看来是不公正的。

  新时期将改革开放作为长期国策

  说改革开放只是在共和国的后30年才有,并不符合事实。不过应该承认,后30年我们把改革开放逐渐突出作为长期国策,把它列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路线的两个互相配套的基本点之一,对中国的发展确实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党的十七大指出“改革开放”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与另一个四项基本原则结合在一起,改革开放的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

  为什么说改革的方向总是正确的?因为从根本上说,改革就是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使之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种意义的改革,如前所述,毛泽东早已大力提倡,在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整个历史阶段,改革都将是永久的使命和常态的存在。

  但是改革还有一种含义,就是作为阶段性的国策,改革要实现某种制度、体制或者模式的转换。比如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单一的公有制体制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以及从更广阔的意义上向建立初步现代化中国的转变等等。一旦这种阶段性转换目标基本完成,作为阶段性国策的改革,就要纳入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这一永久性的常态的进步过程。

  目前我们党提出的改革任务,应该说具有阶段性国策的含义。按照邓小平的思路,包括改革开放在内的基本路线所管的时间,从上世纪中叶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算起,到本世纪中叶初步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任务,大约需要一百年左右的时间。本世纪中叶初步完成现代化建设任务后,改革开放这一阶段性国策就可以转为继续调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各项政策。但在本世纪中叶前的若干年内,改革开放的总政策必须坚持,“动摇不得”。

  正确掌握不同领域的改革进程

  改革开放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不得动摇,是就改革开放作为总体来说的。但改革开放涉及领域甚广,内容浩繁,进度不一,有些方面进行得比较顺利,有些方面比较复杂。顺利的改革有的已经成功,转入完善的阶段。比较复杂的或者启动较晚的领域,则需要把改革坚持下去,争取最后的胜利。

  比如,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换。现在在全部商品流通总额中,市场调节的部分已占90%以上;前几年的估计,我国市场经济在整体上完成程度已达70%左右。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是否可以说,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当然现在还有少数领域,市场化改革有不到位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也有不少领域显现出过度市场化的毛病。这些不足和过头都需要继续调整完善,但已经不属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大转换的主流。今后按照十七大精神,要加强国家宏观计划对市场经济的导向调控,如邓小平说的“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都要发挥它们在经济中的调节作用,而不再提不带限制词的“市场化改革”。

  又如,所有制结构从单一公有制经济转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改革。现在,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大大超过新中国成立初期。公有制经济与非公经济的降升趋势,势必提出公有制为主体的临界点问题。所有制结构改革的任务,是否可以说已经基本胜利完成可以讨论。今后的任务,应该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要强化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方向,并且正确引导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

  再如,从有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倾向的分配制度,转到效率优先拉开差距的改革,现在明显早已成功。“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早已超期超额完成。按邓小平的预期,“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改革阶段,应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结束,转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向。由于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已将此项转变推迟。看来要抓紧研究这个问题,从根本上端正分配问题的改革方向,以解决邓小平临终遗言的谆谆关嘱“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邓小平年谱》(下),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4年)

  再比如,农村改革从人民公社体制改为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早已成功,特别是以分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责任制,得到事实上的推广。这是邓小平讲的农村改革的“第一个飞跃”。经过30年的演变,农村经济已获得巨大发展,现在是不是应该转为着重解决双重经营责任制的“统”的一面,发展新的农村集体经济,这是邓小平讲的农村改革的“第二个飞跃”。这是保证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的必由之路。在“第一个飞跃”阶段的改革胜利结束以后,应该认真考虑农村下一个阶段的“第二个飞跃”了。(《关于农村“两个飞跃”的思想》,见《邓小平年谱》(下))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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