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环境”概念,自有史以来其具体范围就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不断扩展;而其具体内涵,也随着人类生产力与科技学术思想的发展不断深化。至现代,人们通常所说的“环境”,主要还是引用地理科学中所阐明的其研究对象“地理环境”之概念。所谓“地理环境”即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表层(或称地球表面),人类也包括在内。现代地理学的两大基本学科,自然地理学与人文地理学,即分别以自然地理环境与人文地理环境作为研究对象,虽因其研究对象具有不断变化的特性,现代地理科学研究有着动态性特点,但迄今并未成为现代地理科学研究的重点,而是被列为现代地理科学背景性分支学科的历史地理学,承担了研究历史时期主要因人为活动导致的地理环境变迁及其规律的任务。
1950年代后形成的环境科学,对“环境”的基本阐述,类同于现代地理科学界的见解;其研究领域,到1980年代后扩展到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但其研究重点,主要还是治理大气、水、土壤、生物所受到的污染和破坏。
生态学经历了古代较为漫长的萌芽与发展之后,19世纪中叶产生科学的生态学,20世纪上半叶建立基本理论体系,到20世纪下半叶进入现代生态学发展时期。现代生态学的重大特点是,不仅形成一个分支众多、体系庞大的生态科学群体,更主要的是生态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发展了人类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生态哲学等新兴学科。其中,人类生态学被许多生态学家认定是生态学发展的归宿,因而成为生态学研究的重点。人类生态学产生后,生态学研究从以生物为主体,进入到以人为主体。正如生态学家弗·迪卡斯雷特所强调的,只有把人和自然界相互作用的演变作为统一课题来开展研究,才算找到生态学的真正归宿。正是基于人类生态学这一新锐的理论观点,地理科学、环境科学以及环境史学与生态学在一个更高的发展层次上结合,自20世纪下半叶起,特别是到1980年代,“生态环境”这一科学术语出现了,并日益得到科技与学术界的广泛认同。特别是历史地理学界,更是出于专业特性与理论思想使然而自觉普遍地使用“生态环境”这一术语。
关于“生态环境”之科学含义,尽管科技界曾进行过较广泛的讨论,但是迄今尚未得出权威性的阐释。当然,也有学者作过一些简要与基本的论述,如认为“生态环境”之含意“显然是侧重人民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的生态质量”;也有学者认为,其含义“是基于生态关系的环境”。较为具体的定义则有:生态环境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包括人工干预下形成的第二自然)力量(物质和能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要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要素间相互形成的各种生态关系的组合。
经过多年从事自然地理环境与人文地理环境变迁研究的实践体验与理论思考,笔者为“生态环境”拟定如下表述:生态环境是由人或人类社会与其周围之自然环境要素及人文环境要素组成的互动性复合型环境。这一定义表明,生态环境是自人类社会产生以后才广泛出现于地球上的新型环境;在生态环境中,人或人类社会与其周围之自然环境要素、人文环境要素处于对等的地位,组成一个对立统一的整体;在生态环境中,人或人类社会与其周围的自然环境要素、人文环境要素之间的影响和作用是双向的复合型的。笔者上述有关生态环境之具体含义与有关阐释,既符合现代地理科学与环境科学关于“环境”之基本界定,也与现代生态学,特别是“人类生态学”新的理念发展趋向相一致,同时还切合了当今全球性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与突显,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寻经济社会既能可持续发展,同时环境问题也能获得改善与优化之途径、方略的现实需要。“生态环境”的这一表述,既是从“人”与“地”相结合的角度揭示两者之间休戚相关、存毁与共的实质关系,同时与后文要述及的作为生态环境史研究基本理论的“人地关系”理念一脉相承、互为表里,因而具有学术意义与实践价值,可作为诸说之一,供学术界参考。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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