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学术是时代的反映。一定时代的学术是一定时代的社会历史变迁在精神层面的学理呈现。环境史在美国率先兴起,反映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实际。中国的环境史研究目前方兴未艾,也同样脱离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实际。本组文章是《历史研究》将刊载的一组笔谈的摘要,刊登于此,以飨读者。
在环境史研究中,资源利用是其核心问题之一,也是现实社会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更由于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自然资源与人类社会发生互动,才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因此,环境史对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关注也就势在必然,资源利用也就成为其研究中不能回避的内容。
以农业为本的传统经济,十分重视粮食生产,在土地资源利用中,不论森林草原还是山坡旱地,均是潜在的农耕资源。19世纪后半期,对山区丘陵、森林草原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是加大对农业土地资源利用的明显表现,是继传统平原河谷土地资源被充分利用后形成的新型农耕形式。这尽管在当时带来了可观的利益,却导致了秦巴山地和东北地区的森林被大量砍伐;同时,西北草原的垦殖、南方丘陵山地种植新品种作物等非完全因地制宜的耕作方式,使这些地区土壤组织结构毁坏,沙地沙漠化、盐碱地扩大、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日益凸出。人类活动改变了自然环境,原生态环境改变后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反应,则包括了区域环境危机、重大自然灾害和人们的应对政策、建议,以及付出高额成本的对新生环境系统的调试活动等。
当然,资源减少、环境恶化的问题,历史上也曾引起一些当权者对可能失去的资源的焦虑和关注,政策导向从而逐渐从重视土地垦殖向种植和保护树木方面转移;一些地带的森林保护问题被纳入了司法程序,制定了相应政策。如在林地保护方面,清代康雍乾时期,塞外围场作为皇家狩猎、贡牲的禁苑,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其资源管理有序,决不允许一般人随便闯入其中,更不容砍伐树木和偷猎牲兽,并且将相关的惩罚条例写入了《大清会典事例》,其保护的用意非常明显。有的地区,地方官身体力行,规劝人们植树造林,美化家园。尤其自19世纪末叶以后,“教民植树”成为地方官吏考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扩展耕地利用上,“今日田、昔日湖”的变迁,使得宋、清两朝都曾颁布“退耕还湖”的政策。康熙帝还反对中原的农业人口出塞前往蒙古地区从事农垦,且多次谕令中原人不得北行草原从事农耕,目的就是要保护草原地区蒙古民族的传统生业。再如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重要的水源、代表性的公共草场和林地、因宗教习惯支配的神山圣水等,多被地方或者各种利益集团纳入保护视野,置于有关乡规民约的控制与保护之下。尤其不能忽视的是,在森林开发加速的背景下,在湖南、贵州、云南和其他南部地区的崎岖山区,则持续地种植树木而不是粮食,被视为是一种因地制宜的合理选择,从而成为环境史视野中的一个特例。
值得重视的是,环境问题并不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程中的必然产物。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以牺牲赖以生存的资源与环境为代价,追求极度的物质丰富的不理智行为加剧了人口、社会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生态危机,给人类自身带来了许多渐变性灾难,如土壤沙漠化、盐碱化、水土流失、森林破坏、水资源匮乏以及生物物种减少等。而自然界本身所固有的剧烈的地震、火山爆发以及气候变暖等周期性变化,也越来越多地通过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放大,不仅天灾人祸相互叠加,而且使不可逆的环境系统更加恶化,使灾难更加频仍。因此,应该充分认识自然地理环境系统变动过程的复杂性,辩证地研究人与自然的互动问题,遵循自然规律,重视国家对资源利用的配置、调控,主动趋利避害、变害为利,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与自然和谐地共处、共生、共存。这应该是我们必须树立和秉持的环境和资源理念。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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