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美学主要在三个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其一是审美文化的相关研究,包括当代大众文化和传统审美文化研究;其二是生态美学的研究,几近形成中国学派;其三则是日常生活美学的研究,由此引发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激烈论争。这三个新方向都试图突破传统的美学研究范式,在研究对象上超出了传统美学研究的边界,采取了更为新颖的方法论,极大地推进了中国美学的发展。
客观自然还是人化自然
自然美问题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当中就被当做解决“美的本质”问题的“钥匙”,甚至被形象地比喻成“绊脚石”,搬开这个绊脚石美的本质问题就迎刃而解。正如朱光潜所总结的:“‘美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也就是由于这块绊脚石的存在,解决的办法只有两种:一种是否定美的意识形态性,肯定艺术美就是自然中原已有之的美,也就是肯定美的客观存在;另一种是否定美的客观存在,肯定艺术美和自然美都是意识形态性的,是第二性的。”
这直接关系到“美的本质”之争。按照朱光潜的看法,主张美在客观的蔡仪、主张美在客观性与社会性统一的李泽厚皆采用“第一性”的办法,而主张美在主客观统一的他自己则采取的是“第二性”的办法。实际上,被朱光潜视为使用了同一方法的蔡仪与李泽厚的“自然之争”才是更为根本的(李泽厚究其实质使用的也是“第二性”的办法)。当时中国美学从主客两分模式出发所形成的争论,蔡仪所力主的“客观唯一”与李泽厚所倡导的“实践美学”的早期形态的分立,非常类似于苏联的“自然派”与“社会派”的对峙。他们的争论中具有原发性的焦点就在于如何看待自然美:前者持客观性的思路,强调客观自然本身就具有美的客观属性;后者从一种“人化自然”的人类学思想出发,认定美(无论是自然美还是艺术美)是建基于人类实践活动上的,这样,“自然美”既不可能是如蔡仪所见的那种纯客观的自然,也不可能是如朱光潜所见的那种意识化的自然,而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
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被忽视的蔡仪自然美论,在40年代主张的“所谓自然美是不参与人力的纯自然产生的事物的美”,非常接近于当代自然美学中“肯定美学”一派之“自然全美”的主张。“肯定美学”的核心是认定“全部自然皆美”,因而在整体上具有一种试图否定艺术、否定自然内存在的人化因素的倾向,这是一种激进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美学思路。根据艾伦·卡尔松的理解,“就本质而言,一切自然物在审美上都是有价值的。”“就本质而言”的限定意味着,持肯定美学观的美学家们,并没有肯定现在所面对的自然全都是美的,而是认为,自然在其本来的意义上都是美的。如果我们现在觉察到自然的“非美”性质,那么这并非自然所本有,而恰恰乃“人为”所致。“肯定美学”的推论可以总结为:只要是对于自然的适宜或正确的审美鉴赏就是值得肯定的,除非这种鉴赏是不适宜或不正确的。当然,这种极端的“自然全美”观有待商榷,其背后所隐藏的“科学主义化”视角更值得怀疑。艾伦·卡尔松就把科学作为所谓“环境范式”的知识来源。其实,面对自然的审美未必一定借助于自然知识,“自然情感”本身亦占据了重要位置;绝对的唯自然论者则往往高蹈于另一极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传统的“自然审美范式”倒可以成为与西方审美相对而出的另一种范式,特别是庄子所强调的“自然均平之理”的“天均”说、“与天为徒”和“与物为春”的平等观都具有非凡的价值。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的“自然”始终是一种“人文化的自然”,而非所谓“未被触动”的自然。可见,当代中国美学既有同传统的裂变与转变之显在的一面,更有承继与变通之隐在的另一面。
自然美的等级差别
蔡仪在20世纪中叶前就已认为,自然美多是实体美(实体美主要是指可感事物本身的美),其美感大致伴随着快感,自然美显现着“自然的必然”。这种美学取向,较早肯定了全部自然界都是美的,肯定了所有原始自然在本质上都具有审美价值。这就直接关系到客观事物的美,例如自然美到底有没有人力参与的问题。这也是20世纪后半叶中国美学几大流派分歧的一个具有始源性的问题。应当看到,蔡仪的主张亦是非常辩证的,并非通常所理解的那么简单。他一方面强调了自然是显现着种属的一般性,也就是自然事物的“本质真理”的具体显现,强调自然美的特征之一就是不为人力所干预,也不是为了美的目的而创造。另一方面,他又明显受到了进化论的影响,认为生物的美高于无生物,动物的美高于植物,高等动物的美高于低等动物,人的美高于高等动物,最高的是人格美的境界。这就显然不同于“肯定美学”将一切自然物等同观之的基本理念。这种现代版本的自然中心主义的“齐物论”,尽管在当下看似更能赢得人心,但并不符合实情,因为审美仍是“属人”的审美。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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