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往期回顾
尹湾汉简的一组“养老”统计数字
作者:duanxp   日期2009-09-10 09:10: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考虑到《月令》对汉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影响,似乎可以认为《傅律》中两项制度在文献中存在着的这种连带关系,不是偶然的,而是行政文书中的常态,并且极有可能在上计文书中体现出来。

  尹湾汉墓简牍出土于1993年,是中国迄今发现最早的一批郡级行政文书档案。其《集簿》记录的人口数字中,有关于9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统计数据,“年九十以上万一千六百七十人,年七十以上受杖二千八百廿三人,凡万四千四百九十三,多前七百一十八。” 《集簿》将90岁以上的高年和70岁以上受杖者一起统计,用以反映东海郡本年度在养老敬老方面的政绩,此为学界之共识。这个统计式背后所隐藏着的更深层次的信息,则需要进一步探讨。

  有学者认为,统计所得之和(即14493人)是东海郡当年持王杖者的总人数。但是我更倾向于认为,统计式并非受杖人数的合计,这里的90岁以上老人,可能是王杖制度之外另一种养老敬老制度——“受鬻法”的受惠者。

  “受鬻法”,指汉代政府定期向达到法定年龄的老人发放粥米,用以熬粥养生的养老制度。《汉书·文帝纪》、《武帝纪》都提到了这一制度,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傅律》则有详细的记载:“大夫以上【年】九十,不更九十一,簪褭九十二,上造九十三,公士九十四,公卒、士五(伍)九十五以上者,禀鬻米月一石。” 可见,“受鬻法”是一项专门惠及90岁以上人群的养老福利制度。更重要的是,从汉代相关文献的文本表述方式来看,在描述政府养老政策时,“受鬻法”经常与“受王杖制”联系在一起。《二年律令·傅律》简354为“受鬻法”,接下来的简355便是“受王杖制”:“大夫以上年七十,不更七十一,簪褭七十二,上造七十三,公士七十四,公卒、士五(伍)七十五,皆受仗(杖)。” 《礼记·月令》规定:“(仲秋之月)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同样将这两种制度作为养老的标志性内容置放在一起。

  降及东汉,“受鬻法”流变为“行糜粥制”,具体福利内容也有所区别,但其与“受王杖制”的关联性,在传世文献中仍然时有体现,如《后汉书·章帝纪》:“(章和元年)秋,令是月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其赐高年二人共布帛各一匹,以为醴酪。”《后汉书·安帝纪》载元初四年七月诏:“……又《月令》‘仲秋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方今案比之时,郡县多不奉行,虽有糜粥,糠秕相半。长吏怠事,莫有躬亲,甚违诏书养老之意。其务崇仕恕,账护寡独,称朕意焉。”《续汉书·礼仪志中》:“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饣甫 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这三条材料,都与《礼记·月令》一样,将“授王杖”与“行糜粥”罗列在一起,作为“养衰老”的标志性政策。

  考虑到《月令》对汉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影响,似乎可以认为《傅律》中两项制度在文献中存在着的这种连带关系,不是偶然的,而是行政文书中的常态,并且极有可能在上计文书中体现出来。也就是说,郡县按照要求,在上计文书中将受鬻人数与受杖人数这两块数据合并统计,接受考评。如果这样的推测大致不误,那么《集簿》之“年九十以上万一千六百七十人,年七十以上受杖二千八百廿三人,凡万四千四百九十三,多前七百一十八”,可以相应理解为:90岁以上老人11670人,属法定受鬻人群;70岁以上年龄段中的2823人,属受杖者;这两项合计有14493人,比上年增加718人。二者并列,集中体现了东海郡在敬老养老方面的政绩。这一数据,深刻反映了汉代政府对养老问题的重视,生动再现了汉代“以孝治天下”的政治理念。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

版权所有 2002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