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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在低碳重建与企业发展国际论坛上指出抓住先机向低碳经济转型-抓住先机向低碳经济转型
作者:haowj   日期2009-09-10 09:17: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讯(记者王建峰)8月2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自然基金会、广元市政府联合主办的“低碳重建与企业发展(中国·广元)国际论坛”在四川广元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光出席论坛并致辞。国家气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小峰,四川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主委黄润秋同时与会。

  王伟光指出,随着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不断走向深入,低碳经济发展道路在国际上越来越受到关注。发展低碳经济已不仅仅是一种必需,而是如何迅速并且在什么规模上促进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问题。面对这场新的工业革命,中国需先行一步,抓住未来发展的先机。开展低碳重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也是现实的迫切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一直以来就非常重视气候变化领域的研究,今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建立了跨部门、跨学科的气候变化经济学模拟联合实验室,以保护全球气候、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国际合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愿意结合最新的理念和趋势,帮助灾区完善各种重建规划,走低碳发展之路。希望通过对广元市低碳重建的案例研究,为灾区的节能减排工作和发展低碳经济作出贡献,同时也希望通过研究,为国家政策制定积累经验,提供实践支持。

  王伟光强调,发展低碳经济,首先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国情。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我们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国情比较特殊:中国的碳排放基本上是用于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中国能源消费水平还相对较低;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我们需要更多的能源来调节室内的温度;资源能源禀赋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们的能源结构优化,中国能源的2/3以上是煤炭,发电主要靠煤炭;发展阶段和技术条件也影响着能源技术的应用和创新,这一切都制约着我们减缓气候变化的回旋空间。其次,我们在承担大国责任的同时,还要维护发展权益,保证发展空间。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孤立的,而是和经济发展、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科技发展等有机结合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创新型国家结合起来,在减缓气候变化的同时保证发展权益,努力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在保护全球气候系统的行动中,要按照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进行,不同的国家要根据不同的能力来承担不同的义务,要根据历史责任来承担不同的义务。再次,应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和转让。技术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问题,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技术,使全球共享技术发展所产生的好处。发展中国家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履行公约和议定书的承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达国家在资金和技术转让等方面承诺的履行。最后,灾后重建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冷静思考、理性分析和长远规划。需要我们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从宏观层面进行全局把握,从微观层面进行科学运营。没有宏观指导,会使我们的工作失去方向;没有微观层面的具体实施,宏观政策无以实现。低碳重建需要将宏观政策与微观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

  广元市委书记罗强在致辞中说,在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广元市着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产业结构、资源科学利用、生态环境建设,为推动低碳重建提供了坚实基础、内在动力、强大支撑和环境承载。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气象局、国家林业局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论坛重点围绕低碳发展最佳选择、企业与社会的责任、国际经验的启迪三个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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