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们将村民的日常生活作为关注的领域,对一个村落做深入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村民之间关系的亲疏其实并不一定非要通过事件才能认识和把握。如果村落中的家族边界因为利益的对立和冲突已经明晰,那么透过他们的日常交往圈子已足可说明其间的关系。
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村民对这样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所给出的解释。在这种解释的背后会是村落中的制度对村民的规范、限制与约束以及村民对这种规范、限制与约束的认知,当然也包括了他们根据现实社会环境对这种制度所做出的变通。
只要进入农村,就可以看见农民的日常生活。但这样一种每天周而复始、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是否应该成为研究者研究兴趣的聚焦点仍众说纷纭。就实践来说,我们还是坚持认为,农民的日常生活应该成为农村社会学研究的重心,虽然它会要求研究者具有更强的对经验的感受力。
“日常生活”为何可以作为农村社会学研究的切入点
孙立平在《实践社会学与市场转型过程分析》一文中阐述“实践社会学”的见解时曾谈到关注普通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对日常生活的强调……不是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看作是一个完全自主的领域,而是看作普通人与国家相遇和互动的舞台。因此,我们……强调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视角的均衡和整合。”由此可以看出孙立平是在国家与民众关系的框架下来看待普通人日常生活的意义的,因而其表述也与他的“过程—事件”分析具有一致性——民众的日常生活是他们与国家相遇和互动的舞台,因此在这种日常生活中是有事情发生的。而“只有当有事情的时候,才能看出谁和谁远,谁和谁近”。
这与我们关注农村日常生活的出发点显然还是存在着差别——虽然我们也关注事情(事件)的发生和意义。从韦伯的社会行动是被行动者赋予意义的这一前提出发,我们可以推论,现象学社会学家舒茨笔下的“生活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意义”的世界,因为在生活世界中居于最核心地位的是彼此结成一定关系且处在互动过程中的人或社会行动者。而社会就是经由这样的意义显现出来的。
笔者曾在《近期中国农村家族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一文中把农民的日常时间区分为日常生活时间和“事件”时间。“‘事件’时间是指当生活中出现各类对家族生存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时家族成员在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它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在总量上则可长可短;日常生活时间通常是指家族成员为了生存和满足自己生理需要所耗费的时间,它的特点是具有重复性与稳定性,如做饭、吃饭、生产、交往、休息等。将‘事件’时间从日常生活时间中剥离出来,是因为在事件中能真正凸现家族成员内部的关系与家族和外界的社会关系的真实情况”。但是日常生活时间和“事件”时间又是相互联系的,因为家族成员之所以能被动员起来是因为事件发生的时候他们已经具有了家族意识,看到了自己的利益所在和在事件中应该扮演的角色。这样一种意识和对自己及他人关系的了解显然是在日常生活中产生出来的。
我们在宁夏Y市巴村的调查为上述判断做了一个很好的注脚。巴村七队的住房格局以一条东西走向的马路为界,马路的南边住的是孙姓、张姓、郭姓和其他杂姓的村民,马路北边住的是石姓和另一些小姓村民。我们发现,马路就是一个自然的边界,石家妇女的来往圈子基本上是在路北,如果我们去访问,她们送出门至多也是到马路边为止,平时也极少看到石家妇女在这一中心地带活动。而孙家妇女则都在路南:买东西、打牌、聊天或串门都不会轻易跨过马路。孙老大家在街道正中位置开了一家商店,商店门口是村民开会的地点。孙老大家的边上是孙老二家,因此可以说这个村的中心地带是孙家的地盘。而石家居住的位置在村庄的边缘。这样,路南和路北俨然分属不同家族的势力范围。假如我们将村民的日常生活作为关注的领域,对一个村落做深入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村民之间关系的亲疏其实并不一定非要通过事件才能认识和把握。如果村落中的家族边界因为利益的对立和冲突已经明晰,那么透过他们的日常交往圈子已足可说明其间的关系。换言之,进入我们视线的交往圈子都不是偶然的,都是村民经过理性考虑作出的选择。
因此,通常情况下,村民眼中以及他们所关心的村庄的公共事务和国家(包括各级地方政府)所定义的村庄的公共事务并不是一个可以完全等同的概念。国家对作为一个基层政权组织的村庄的政治目标总与村民对这个基层政权组织的政治目标存在某种差异(有的时候这种差异还非常大)。国家考虑的是在从农村获得资源实现积累的同时维持农村社区的稳定,巩固国家在农村的治理基础并保证在农村的各项任务的完成;而农民关心的是自家利益的实现和维护(其中重要的一块是村庄中的家族或利益集团对村庄权力和资源的争夺),关心的是自家在村落社区中所处的地位上升和在“婚丧嫁娶、盖房起屋”这样的礼仪性活动中的礼尚往来,因为这些日常往来意味着情感联系和人际关系网的建构,进而则会影响甚至改变村庄已有的权力格局。这就是现实中的村庄政治。
由此我们也看到了村庄政治对村落社区日常生活的“入侵”、渗透和交融:村庄中的家族或利益集团在争夺村庄的权力和资源、在为维护或改变村庄既定的权力格局的斗争中会将巩固已有的权力基础、争取中立群众和积蓄力量这样的工作与日常生活的交往(包括编织人情关系网络的礼尚往来)结合在一起,使本来毫不起眼的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比如聊天、打牌、吃饭)被赋予明确的功利性的意义,染上浓重的目的—工具理性色彩并与村庄中各派力量之间的政治斗争连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村民的日常生活也就成为考察村庄政治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同样,由于村民日常生活是村民行动意义的载体,它也可以成为农村社会学研究的其他领域如经济、家族、民间宗教、村落文化等的切入点。
“常态”日常生活的社会学意义
具有重复性与稳定性的日常生活时间体现的其实就是农民“常态”的日常生活这一部分。对于在社会中生活的人来说,“常态”是指每个人正在经历和即将经历的生命过程的共同特征,即生老病死。在这里,“生”有两层含义,一是生存,或者通俗点说是生活着并努力活下去。在这个意义上它包括了村庄中的村民与其家庭成员为了满足自己生存的需要所采取的所有行动(当然首先是饮食起居)。“生”的第二层含义是生育,对于村民来说,他们或者处在生育期,或者已经过了生育期,但即使过了生育期,其子女的生育因为和家族的绵延相连也会引起他们的关注,可以说子女和孙子女的生活状况是他们心头挥之不去的念想,他们和子女的互动和代际关系亦在这样的常态中发生和持续。与生老病死相联系的是村庄中的婚丧嫁娶的风俗和礼仪,这样的风俗和礼仪既蕴含和展现出他们命运中的悲欢离合,也饱蘸着其内心的喜怒哀乐。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村民对这样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所给出的解释。在这样解释的背后会是村落中的制度对村民的规范、限制与约束以及村民对这种规范、限制与约束的认知,当然也包括了他们根据现实社会环境对这种制度所做出的变通。村民的生死观、疾病观和苦乐观,或者说他们的生活哲学也由此得到了展现。这时,我们就可以看到观念层面的社会文化对村民的影响。显然,对一个村落来说这是相对恒定的东西。
在最近几年的研究中我们关注了农村的疾病和死亡这一问题,比如疾病的分类。我们在河北农村的调查发现,农民并不认为所有的疾病都应该交给医院由现代医学去处理。有的“病”是医学解决不了的,就应该交给“大仙”(巫术)来处理。这表明,现代医学对农民的影响其实是有边界的。也就是说在现代医学或者科学向农村“入侵”的过程中它并没有占领原来由民间巫医所占领的全部领域,或者说农民只是有保留地接受了现代医学的某些观念、治疗方法和技术。就此而言,农民的日常生活应该被看作农村社会学研究不可或缺的领域。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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