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1月份以来,为了应对金融危机,银行信贷投放空前增长,但是相当大的部分投向了大型垄断企业和基础设施等,中小企业并没有明显感受到信贷放松带来的流动性充裕。
依托大银行体系改造
中小企业融资有着与大型企业融资迥然不同的运行方式,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大型企业的融资主要依靠逐笔审核来控制风险,而中小企业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流程和程序来控制风险,类似于零售业务的拓展模式。同时,中小企业融资的经营成本相对较高,所以按传统的混合在其他业务中进行考核的话,大型银行可能缺乏相应的积极性。一个从事大型企业信贷的信贷员,一个项目可能会贷款20亿元,但是一个从事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员,可能整个职业生涯中的贷款规模也不过如此。
严格来说,大型银行因为相对雄厚的资本实力、较为广泛的网络覆盖等因素,天然乐意对大型企业服务。要促使大型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需要对现有的融资考核体系和流程进行重组。目前采取的措施是,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相对独立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心,并且引入相对独立的考核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同时要求中小企业贷款的增长速度不能低于总体贷款的增长速度。
这种基于现有体制上的改造,其合理性在于,现有的金融人才和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型银行,因此短期内只能更多地依托这些银行。即使设立了独立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这些融资机构为整个大型银行创造的利润可能还占相当小的比重。除了监管部门的强力推动,以及分散行业和客户集中度方面的考虑外,从长期看,大型银行从事中小企业融资,并不具有持续的实施动机。同时,如果用政治化的方式迫使大型银行参与中小企业融资,还可能会使得大型银行不计成本地参与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竞争,反而可能对中小银行形成新的挤压。
中小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
中小金融机构在当前的金融体系中,因为资本约束等,天然需要面对中小企业。例如,一个拥有10亿元资本金的城市商业银行,最多只能对单一客户发放1亿元的贷款,不太可能参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等。
中小金融机构从事中小企业融资,除了资本金和网络等方面的限制外,还因为这些中小金融机构相对于大型企业并没有话语权和定价能力,但是对于中小企业则相对具有影响力;即使这些中小金融机构通过特定渠道获得大型企业项目,从大量实际案例看,因为这些银行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如果这些大型客户要提取现金或者资金有重大的调动,就可能会对整个银行业的流动性等形成显著的冲击。
中小金融机构从事中小企业融资,目前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沿用传统的信贷审批路径,只是发挥了信贷审批流程相对较短的优势。从发展趋势看,必须对中小企业融资建立新的融资机制,依靠流程来控制风险,否则中小企业融资也难以迅速推进。
同时,除了城市商业银行之外,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目前在准入上还存在严格的管制和审批程序,其中的瓶颈,在于监管能力的制约。不突破这一点,中小企业融资要有明显的突破并不容易。从国际经验看,是否可以借鉴分层的监管体制,大型银行由中央金融监管体系监管,服务于特定区域的小型金融机构交给地方政府来监管?这些都是可以探讨的路径。
政策引导:让中小企业融资在商业上可持续
要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就必须使得从事这个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利可图,使得其在商业上可以持续。这就需要从税收、资金成本以及业务考核等方面向中小企业融资适当倾斜。例如,可以借鉴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案等,对一定规模以下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税收优惠,或者以更低的资金成本提供支持。政策扶持的担保机构需要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促使其在商业上可持续。政府还应当重点发展中介融资市场,提升信用担保公司作为联系银行和债券市场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的特点导致在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中出现结构性错配。信用担保公司可以利用其在风险识别、风险定价以及风险分担等方面的特长,有效化解中小企业在融资中遇到的结构性矛盾,提升企业信用水平,降低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的成本。还要完善现代融资租赁、直接引进外资、项目融资、商业票据、出口信贷等综合发展的多层次融资方式。只有采取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推动创业板:促进面向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
创业板对中小企业的积极作用,不仅在于为有限的中小上市公司融资,还在于推动社会融资更加关注中小企业,而使更多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得到改善。在创业板成功推出一段时间之后,适当降低融资门槛,进一步发展OTC市场,也应当提上议事日程。
一个微观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其所需要的金融服务有巨大的差异。贷款这种融资形式,要求相对稳定的可以评估的现金流和偿还能力,以及相对较低的风险,主要适用于企业发展进入到相对成熟、平稳的阶段。在企业的创业、成长以及调整乃至退出阶段,贷款这种融资形式是不合适的。现在的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这和贷款融资服务之间形成了结构性错配。首先,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识别和风险定价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其次,针对中小企业特点,推动债券创新,发行集合债、垃圾债等。单个中小企业的特点是,处于创业、发展期,现金流不稳定,风险较大。大量中小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则会表现出大企业的特点,现金流稳定,抗市场风险能力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可降低单个企业发债的门槛,提高债券的信用级别,减少财务成本的支出。垃圾债可以市场化的方式化解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中风险高、融资难的困境。此外,垃圾债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可吸引抗风险能力强的投资者进入,分担中小企业在企业转型、技术进步和创新过程中的风险。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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