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吕思勉先生(1884—1957)的著作大量重印再版,给我们学习这位史学大师的思想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吕著中国通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部。这本书的上编初版于1940年,下编初版于1944年。上编是文化史,下编是政治史,现在合为一册,尤为方便读者。不过,我发现吕先生对“茹毛饮血”的解释仍然沿袭他早年的说法,而这种说法早在1930年就被当时的中学生夏鼐(1910—1985)批评过。吕先生的新作没有接受夏鼐的意见,这也许有两种解释,一是视若无睹,拒绝接受夏的见解;一是根本没有看到过夏的文章,因此也就无从引用。
在《吕著中国通史》第十三章《衣食》中,吕先生写道:“我们可以说:古人主要的食料有三种:(一)在较寒冷或多山林的地方,从事于猎,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衣其羽皮。(二)在气候炎热、植物茂盛的地方,则食草木之实。衣的原料麻、丝,该也是这种地方发明的。(三)在河湖的近旁则食鱼。”这当然是对《礼记·礼运》“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那段话的解释,对照上下文,吕先生的“茹其毛”一定还是吃“鸟兽之毛”的意思。
夏鼐发表在1930年《光华大学附中周刊》第一期上的文字,从鸟兽之毛不可充饥;“毛”当做“草木”解;“茹毛”当做“食草木”解;“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上两句是对偶句,下两句也应该是对偶句等几个方面,充分证明了“饮鸟兽之血,食草木之根叶”,才是“茹毛饮血”的正解。1982年,这篇文章又在《社会科学战线》第三期以《关于“茹毛”的正解》为题重刊过一遍(后收入《夏鼐文集》下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大概就是要纠正不少人还沿用的“食鸟兽之毛”的旧说法。
《吕著中国通史》是一本好书,但这个近80年前就已被指出有误的解释,不应该再继续误导读者,现在把这段历史翻检出来,是为了让读者对这部经典有更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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