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光谦:中国复兴之路在海洋
海洋问题不仅关乎国计民生,而且关乎民族复兴。中华民族的复兴将与海洋意识的觉醒紧紧相连。目前虽然中华民族的复兴起步在陆地,但是未来发展的空间将会在海洋。
中国是一个濒海大国,海洋直接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与安全。为此,应该把海洋问题上升到一个战略高度。
中国从来不是单纯的陆地国家
中国位于太平洋西岸,这一地理特征决定了海洋构成中华民族的半壁江山。海权从属于陆权,或者陆权从属于海权,都是不妥的提法。作为国家的主权,应该是陆海并重、海陆一体和互为依托。关于“海防”和“塞防”哪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在清朝时就已解决,现在没有必要继续争论。当时左宗棠等人就认识到陆海不可分割,陆地不以海洋为前沿,则封闭;海洋没有陆地做依托,则无根。这种“陆海兼顾”、“陆海并重”的观点是与时俱进的观点。
历史上,帝国主义侵略我国时,总是海陆夹攻。他们从东部上岸时,总会在西部制造摩擦,就是要从海陆两个方面进攻,让我们腹背受敌,相顾不暇。今天,在全球化时代,如果还是仅仅以陆权为重,忽略海洋的利益,无异于自缚手足,自做藩篱。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更多地强调海洋利益很有必要,因为这方面的要求更为迫切。
事实上,隋、唐、宋、元直至明朝中期,中国的造船和航海技术一直领先于世界,我们的祖先在海域通行无阻,优势明显。只是后来的闭关锁国和外敌入侵,才使中国丧失了海上优势,退守陆地。就此问题,部分外国学者尤其是日本学者妄言中国是一个以陆地为主的国家,没有资格称为海洋国家,这实质是一种对历史的无知,完全漠视了中国海洋权益的存在。
起步在陆地复兴之路在海洋
海洋权益是中国合法权益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改革开放至今,我们由深耕内陆重新面向海洋。检视以往,我们在经营海洋上有成效,但也有失误,有些失误甚至比取得的成效更加惊人。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更需要我们去反思。
关注海洋,利用海洋,经略海洋,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不绝之声。明朝时期,我国伟大的航海家郑和就指出:“国家欲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孙中山也曾说过,海权“操之在我则存,操之在人则亡”。前人的这些思想和主张,至今对我们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可以说,海洋是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复兴和中国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战略空间。海洋问题不仅关乎国计民生,而且关乎民族复兴。中华民族的复兴将与海洋意识的觉醒紧紧相连。目前虽然中华民族的复兴起步在陆地,但是未来发展的空间将会在海洋。所谓复兴之路,就是走向海洋之路、走向世界之路。
在有争议海域强调自己的“存在”
中国要在领海和传统海域强调自己的“存在”,要在各方面尽可能地强调我们的存在。有了存在,就有了发言权。第一是必须强调主权存在,即强调我们的历史存在;第二是强调我们的现实存在;第三是强调我们的经济存在;第四是强调我们的舆论存在;第五是强调我们的法律存在,即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定其法律地位。
当前我们更多地强调海洋利益,是因为过去关注不够。陆地利益不能说没有威胁,但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陆地安全已经基本得到了保障,遗留的一些边界问题也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未来在陆地上、边境上小规模的摩擦可能仍会发生,但遭到全面大规模入侵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海洋利益的争夺越来越白热化,海上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复杂化、国际化,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现实影响。
为此,我们在坚持道德制高点的同时,也不能让我们的国家利益受到侵害。我们希望和平解决问题,比如谈判的方式、外交的方式,并不希望动用武力。但真要动刀动枪,我们也不畏惧,即便是某些国家试图引进外部势力,把某些大国拉进来搅浑水,中国也不会畏惧。总之,中国需要反思,需要思路上的调整和战略上的调整,否则别人会认为我们软弱可欺。 刘光鼎:南海资源开发势在必行
现在南海周边国家在我国传统海域内的招标区块不断扩大,中国油气资源已经遭到蚕食。加紧开发南海油气资源势在必行。
我国既是一个大陆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海洋国家。陆地国土是国土,海洋国土也是国土,都属祖国不可分割、不可侵犯的神圣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自己的海陆国土拥有主权,对属于自己的管辖海域享有国际海洋法所赋予的特定主权权益。任何一个中国公民都有维护国家主权和权益、保卫祖国领土完整的职责和义务。
加快海洋地质调查工作
由于长期以来我们的活动基本上局限于陆地,熟悉陆地而不了解海洋,以致在人们的头脑中只想到陆地是国土,而忽视海洋也是国土。每当谈到中国的领土面积时我们总是说960万平方公里,而忽略了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加强人们的海洋观念和海洋意识刻不容缓。
目前,我国海洋国土的基础数据资料尚处于零散甚至空白状态。按海洋地质调查规范,我国仅仅完成永暑礁幅1∶100万的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图。海洋区域地质调查的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远远不能满足国家中长期海洋规划、沿海地区国民经济建设、海洋划界和未来大规模海洋开发的需要。
对管辖海域组成的基本家底模糊不清,也就谈不上对海洋国土进行开发保护的总体规划和安排,对在管辖海域应享有的主权权益便缺乏明确的观念,这是一个严重的失误。
因此,应尽快查清我国近海和重点海域的基本状况,为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综合治理和海洋减灾防灾提供基础数据;为推动沿海经济持续发展和维护良好的海洋环境以及国防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加紧南海海域资源开发
海域划界是主权之争,主权背后是资源之争。中国近海和管辖海域蕴藏着丰富的海洋资源,包括生物资源、油气资源、固体矿物资源、海水资源、海洋能源和海洋旅游资源等,尤其是日益枯竭的油气资源更为宝贵。估计到2020年,我国每年要耗油4.5亿吨,而国产只能达到1.8亿至2亿吨,缺口多达2.5亿至2.7亿吨。进口这么多石油,每年要耗费巨额美元外汇。南海油气资源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
近年来,国家为推动石油工业的发展,保证油气供应,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和保护政策,特别是为推动石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外交支持,并在多渠道进口、海外油田开发、分享国际资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看来,像南海这样得天独厚的油气地质条件,在国内其他地区已经很难发现,在海外也不易得到。珍惜并抓紧开发南海油气资源,建立经济、安全、稳定的油气供应渠道,无疑将极大降低对进口油气的依赖度,有效缓解油气资源紧张的矛盾。加紧开发南海油气资源势在必行,现在南海周边国家在我国传统海域内的招标区块不断扩大,我国油气资源已经遭到蚕食。
统筹发展中国海洋事业
我们应该有紧迫感,加快南海油气勘探开发符合国家的安全利益。我们应以战略思维看待南海形势,在南海地区实行高度集中的资源、合作、稳定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整合国内力量,加强综合规划、总体部署,不断推进油气资源国家间合作,尽快开展自主的油气勘探开发。古人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是胡锦涛主席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引用的一句话。在这里,“谋全局者”,即统筹中国海洋事业。 刘楠来: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海洋权益
建立统一的领导机制,由国防、外交、科技、发改委、教育、海洋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协调涉海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可以更好地维护海洋权益。
正确解决南海问题对我国的未来发展战略至关重要。依据国际法理论解决南海海权的争端,有利于我国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正确定位“九段线”
1947年,当时的国民政府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以未定国界线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线。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同一位置上也标绘了这样一条线,只是将11段断续线改为9段断续线,被称为“九段线”,因其形状为“U”形,所以也被称为U形线。但是我国政府从未在正式的公开文件中明确 U形线的法律地位。U形线模糊的法律地位是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海权产生争端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学术界关于“九段线”有四种说法,包括“国界线说”、“历史性水域线说”、“历史性权利线说”和“岛屿归属线说”。
“国界线说”认为,线内的岛、礁、滩、沙以及海域均属于中国领土,线外区域则属于其他国家或公海。这条线是一条断续国界线,即未定国界线标绘的线,不是一条已经划定的实在疆界线。这种说法在国际法上是不能得到承认的。
“历史性水域线说”认为,中国对于线内的岛、礁、滩、沙以及海域均享有历史性权利。在该水域内,未经准许,外国船舶是不容许航行和通过的。如果我们将线内的水域宣布为历史性水域,那么,不仅会遭到南海周边国家的反对,而且会招致美、日等国家的强烈反对。
“历史性权利线说”主张线内的岛、礁、滩、沙属于中国领土的同时,把内水以外的海域视同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公布九段线以后,中国政府从来没有明示或默示将线内内水以外的海域视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也没有对这片海域行使过这种权利。
“岛屿归属线说” 认为线内的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受我国的管辖和控制。这种解释比较符合当时的背景,也符合海洋法的规定,更可以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南海争端
南海问题涉及中国的国家利益,解决南海争端刻不容缓。国际上处理领土争端的方法有三种:协商谈判、军事战争和法律解决。
外交手段主要是双方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存在的冲突,这也是我国确定的解决南海问题的基本办法。但从国际实践来看,这个办法的效果不是很好,很少有通过谈判解决领土问题的例子。
军事方法是解决争端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贯实行和平外交政策,而且我国提出和平崛起,所以采取战争手段解决南海问题是不合时宜的。
法律方法又分两种。一是国际仲裁。根据《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国际上设立了常设的仲裁法院,在海牙的和平宫,与联合国国际法院在一起。争端当事国可以协议组成一个仲裁法庭,仲裁庭做出的仲裁是有约束力的,这方面有不少成功的例子。二是通过国际法院的国际司法解决。从实践来看,有不少国家都将有关争端提交国际仲裁或国际司法解决,并接受其裁决结果。普遍认为这是一种比较公平的解决争端的方法。
制定法律法规保障主权行使
我国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条例和规章制度加以保障。比如,在专属经济区,我们拥有行使保护海洋环境、自然资源和渔业捕捞的权利。
目前,我国只是使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外国军事船只进入我国专属经济区活动的非法性进行了解释,而缺乏明文规定和法律依据。为了维护我们的海洋权益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海上部门如何分工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目前负责海上执法行动的部门包括海警、海监、海关、渔政、海巡等部门,这些部门分属于不同机构领导,造成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统一。建立统一的领导机制,由国防、外交、科技、发改委、教育、海洋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协调涉海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可以更好地维护海洋权益。 李国强:维稳维权求平衡
维护南海稳定是持久维护南海权益的基础和保障,而维护南海权益一方面有利于南海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可能激化各方在南海的矛盾。
南海问题主要集中在南沙的主权问题。20世纪70年代末,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在南海出现了新一轮角逐。尽管有关各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南海周边邻国一再表示“不采取使问题复杂化”的行动,但事实上却从未停止对我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侵犯。南海争端已经成为目前世界上涉及国家最多、情况最为复杂的争端之一。
和平手段解决南海问题
我国一直主张通过外交谈判来解决南海问题,这对于维护南海的稳定,维护中国和周边国家的关系,建设和谐周边都是有好处的。但这并不表明中国放弃了解决南海问题的其他选择。
尽管我们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表明我国不以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的立场,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承诺放弃使用军事力量来保卫我们的领土主权完整。国防力量是维护国家权益的基础,中国海军足以维护南海的主权。在不断与南海周边国家进行谈判的前提下,加强必要的国防力量建设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中国不可在南海问题上轻言用兵。中国大陆距离南海遥远,而南海周边国家相对较近,以我国现有的国力,即使武力收回了这些地区怎么去守?派谁去守?应尽量避免采取军事手段。当然,任何事都应该有一个临界线,如果突破了临界线,无论付出多大代价,我们都必须采取必要的军事行动来维护主权完整。
维稳维权求平衡
在南海问题上,要使维稳与维权有机结合起来。维护南海的稳定,是南海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蕴藏巨大战略性资源潜力所决定的,不仅与我国核心利益紧密相关,而且是维护亚太地区长期和平与安全、实现我国和谐周边外交的必然要求。
从法理上来说,只有合法使用本国的海洋权利,才能获得合法的国家海洋利益。因此,确立我国在南海的合法地位是维护我国南海权益的重要前提。这也是南海周边各国以多种手段和方式,谋求在南海主权地位合法性的根本原因所在。
南海的维稳与维权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制约。可以说,维护南海稳定是持久维护南海权益的基础和保障,而维护南海权益一方面有利于南海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可能激化各方在南海的矛盾。在维稳和维权两者间必须寻求平衡,才可能使我国在南海的诸多利益最大化。
要实现南海维稳与维权的协调发展,必须全面了解南海问题的现状、科学预判南海形势的走势;不断完善维护南海稳定以及维护我国南海海洋权益的机制和法律体系;进一步探索南海维稳与维权的战略与策略。
制定中国海洋战略迫在眉睫
海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是中国似乎尚未形成完整的海洋战略,制定科学的、长期的海洋发展战略规划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海洋在未来发展中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一定程度上,海洋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未来。随着陆地资源的日益匮乏,海洋日渐显示出巨大的潜能。无论是石油、天然气,还是其他矿产资源以及未知资源储量都非常庞大。另外从对外贸易来讲,经过南海的贸易达到了98%,所以南海被称作“海上生命线”。海洋对今后中国的意义越来越重大。中国现在陆地边界的划界问题大多已经解决,而海上边界的划界很多还悬而未决。目前,除了和越南在北部湾划定第一条海上边界之外,黄海、东海、南海的划界工作都没有完成。因此从未来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来讲,制定21世纪中国的海洋战略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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