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一辆装有炸药的汽车冲入俄罗斯印古什共和国纳兹兰市一警察局大楼门前并引爆,造成至少20人死亡,118人受伤。就在两个月前,印古什最高法院副院长和副总理相继遭枪手袭击死亡,印古什总统尤努斯·贝克·叶夫库罗夫也在一次袭击中被炸成重伤。这个和俄罗斯车臣共和国相邻的地区,成为北高加索地区又一个“火药桶”。高加索地区的车臣问题、南奥塞梯问题等早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这些问题背后无不潜藏着民族、种族的冲突。
在全球化、现代化浪潮奔卷世界的今天,民族问题早已跃出了族际的范围。“国权”与“族权”之间的博弈,以其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勾连而成为举世关注的重要问题,并日益影响到国家乃至世界的稳定与安全,已经成为亟待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研究并回答的重大问题。
民族冲突影响国家稳定
冷战之后,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主流的形势下,局部冲突依旧不断,其中由民族问题引发的冲突乃至局部战争不在少数。二战后欧洲最大的局部战争——波黑战争,就是由于波黑、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三个主要民族地区的矛盾激化而引发。同样是在南斯拉夫地区,科索沃独立成为21世纪初轰动一时的新闻,米洛舍维奇的“大塞尔维亚”设想最终没能阻止阿尔巴尼亚族分离运动的脚步。
2008年8月正值奥运盛事,本属休战时期,却发生俄罗斯与格鲁吉亚的军事冲突。起因是格鲁吉亚军事镇压国内南奥塞梯民族独立,从而导致支持南奥塞梯独立的俄罗斯进行军事干预。这是最近由民族问题引发的一场大规模军事冲突,它不仅是俄罗斯与格鲁吉亚的冲突,更是俄罗斯与北约的对决,从而导致了该地区政治力量对比格局发生变化。
民族问题不只存在于不发达地区,在发达国家内部也有民族分离运动,如英国的北爱尔兰独立运动、西班牙的巴斯克分离运动、法国的科西嘉岛独立运动。其中北爱尔兰独立运动影响较大,1979年爱尔兰共和军炸死了英国海军元帅蒙巴顿勋爵,这位在二战期间与德国、日本进行过激战的名将,最终竟死在了北爱尔兰独立武装组织之手。
显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民族问题都与国家的前途命运休戚相关。同时,民族问题不仅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生存和发展,还会影响到国际格局、国际关系。民族问题,尤其是其极端表现形态——民族冲突,是导致世界动荡不安的一个重要因素。
“国权”和“族权”的博弈
主要从事比较政治学、民族政治学研究的北京大学宁骚教授曾经提出“国权”与“族权”的概念。“国权”是一个民族国家生存的基本权益,是依据国际法,一个民族国家应当具有的权益。维护主权、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民族统一,这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权利。同时还存在“族权”,即少数民族保护自身特殊性的权利。二者关系复杂,也非常现实。从维护国权的角度说,领土的开发、国家利益的维护都是必须的,但是如果这些关系处理不好,可能会对民族寻求发展的权利造成伤害。
在“国权”与“族权”当中,“国权”是更基本的概念,如果一个国家连最基本的主权、领土完整都保证不了,民族的发展很难得到保证。
一些非洲国家,如索马里、苏丹、乌干达等国,长期存在部族之间的冲突,究其原因,是因为部族、部落仍是当地的基础社会组织,部落首领就是政治首领或民众效忠的对象。民众的心目中,部落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国家政治就是部落政治。
同样,在一些伊斯兰国家,如巴基斯坦、阿富汗、沙特阿拉伯等国,由于传统宗教与部族体系依然在社会上发挥重大的作用,因此,这些国家中的部族在政治中仍然扮演举足轻重的作用。
美国学者菲利克斯·格罗斯曾提出两种类型的国家:“公民国家”和“部族国家”。“部族国家”中部众首先要向本部首领效忠,部落首领可以根据自身利益有选择性的向国家效忠,因此,部落之间的矛盾往往会引起整个国家的动乱。
“部族国家”的这些特点与现代世界有诸多不适应之处,因此,这些国家向“公民国家”过渡时产生动荡在所难免。
民族矛盾的“去政治化”与“政治化”
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在国内民族问题上存在一种“去政治化”倾向。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马戎教授认为,美国等移民国家把“种族、族群”问题“文化化”,即把具有不同文化传统、历史记忆、种族血缘关系的族群视为不同的文化群体,逐渐减弱其群体原有的政治色彩,这是族群“文化化”的政策导向。
而在国际上,西方一些国家往往针对他国有意无意的将民族问题“政治化”。美国《时代》周刊7月29日刊登了一篇题为《拆毁古老的喀什:维吾尔族遭受的又一次打击》的文章,指责中国政府的改建计划对这座城市构成了威胁。
而“中欧论坛”创始人戴维·戈塞特则认为,喀什的改建工程其实改善了居民的基础卫生条件,同时又没有影响他们住房的原有外观。在具备财力和技术的情况下,如果不改建喀什的老城区,那才真正是对“维吾尔族的打击”。戴维·戈塞特更进一步指出,在分析7月5日的事件时,我们不应过分政治化,不应将其与民族宗教问题联系起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社会经济范畴的问题。
其实,在民族问题上,西方一些国家都曾有斑斑劣迹。在美国历史上,印第安土著几乎被灭绝,几百万非洲黑人被贩卖为奴隶。在新西兰,当地土著毛利人遭受殖民者大屠杀之后,50年间人口从20多万锐减到4万。在澳大利亚,直到20世纪60年代仍在上演着土著民族的悲剧,在“白澳政策”这一民族同化政策下,政府强行将土著儿童带走,这就是所谓的“被偷走的一代”。西方国家的殖民扩张不仅导致了其国内少数民族被蹂躏,也给世界带来了很多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在全球化向纵深发展之时,在历史遗留的民族问题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导致许多地区的民族矛盾逐渐趋于激化。
“民族—国家”是否适合中国语境?
中世纪后期,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民族意识觉醒,民族国家开始诞生。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所长杨恕告诉记者:“欧洲的宗教改革、文艺复兴,以及后来出现的产业革命,促成了欧洲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确立。《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使得欧洲国家达成共识,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
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大多有一个民族建构和国家建构相辅相成的阶段。欧洲国家形成之初,都伴随着拉丁方言转变为民族语言、基督教共同体认同转变为民族认同、封建义务转变为中央集权、地方族群一体化为单一民族的过程。
可以看出,“民族—国家”的理论体系,是在西方独特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17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启动了政治上的“民族主义运动”,原来在多民族王国统治下的各民族要求独立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把民族之间的差异(语言、宗教、历史记忆、部落历史)上升为政治边界,要求以民族为单元建立各自独立的政治实体。
对于“民族—国家”的概念,我国一直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实际上,中国的民族建构过程和国家建构过程与西方不同。中国能否称为西方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从西方发展起来的有关“国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理论,如何与中国的“民族问题研究”联系起来?而现在一些学者参照美国民族理论提出的民族问题“去政治化”主张,能否弱化少数民族心中的“民族意识”或“民族分离意识”?在中国,民族问题能否与政治问题分开?这些问题,显然需要更深入的探讨。
站在国家统一高度看待民族认同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中国的基本国策。60年来,中国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原司长毛公宁认为,我们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正确结合,是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正确结合,是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正确结合。
60年的实践证明,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完全符合中国国情,深受各族人民拥护,是实行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进步的生命线,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
我们要从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增强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切实维护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建构一个既能增强民族向心力,又能反映各民族之间差别的论述。而费孝通先生于1988年提出的反映中国民族历史与现状的“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仍不失为典范。1996年,费孝通又对该理论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是把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其中,汉族发挥核心凝聚作用,把多元结合成一体,这一体不再是汉族而成了中华民族,一个高层次认同的民族。
无论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或者是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都是着眼于中国的国家统一,各民族的和谐共处、共同发展。有专家指出,我们的理论探讨必须解放思想、拓展眼界,汲取我国民族政策实践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最新成果。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的历史与国情的特殊性,这决定了没有任何现成的模式可以让中国照搬,中国只能走自己的道路。
(相关学术探讨详见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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