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益论》
姬振海/主编
人民出版社
2009年5月第1版
20世纪严重的环境危机日益威胁生态系统的平衡、人类自身的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亦愈加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攸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维护和实现环境权益既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目标,也是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多年来,我国环境权益保护法制建设迅速推进,但面临环境权益保护范围狭窄、保护手段缺乏以及保护机制亟须健全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环境权益论》一书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国情出发,创新性地提出用“环境权益”替代传统理论中的“环境权”,以此来表述公众关于良好环境的主张和诉求,认为就概念的外延来讲,“环境权益”比“环境权”更为广泛。本书从生态学、哲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法学的多维视角论证了环境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提出并确立了贯穿于环境权益保护过程始终的最一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包括环境权益特别保护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相一致原则、环境责任原则在内的环境权益保护基本原则体系,认为这是环境权益保护法律关系主体行为的基本出发点,其对环境权益保护的立法和实施程序具有重要的作用或影响。
书中从环境权益保护的应然与实然两种视角出发,力图构建集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以及国际保护为一体的多元、稳定、高效的环境权益保护机制,详尽阐述了环境权益保护的多元渠道,认为良好的环境是环境权益实现的基本物质条件,而良好的环境离不开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政府应当综合运用规划、行政以及经济技术等手段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的实现;为防止和纠正行政调整可能出现的或然性、偶然性或武断性,司法介入环境权益保护极为必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成为保护环境权益、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环境权益保护攸关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诸如公民、企业、民间环保组织、社区、学校、公众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多个途径、多种方式共同发力,方可最优化地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的实现。最后,该书提出保护环境是人类的共同利益,必须结束国家或区域间各自为政进行环境管理的现状,建立起符合全球利益的环境和环境权益的国际保护机制。
另外,本书还绕过理论界极为热衷、各国立法谨慎对待的“环境权”理论,以一个更加广泛的“环境权益”概念代之,用创新的思路和务实的精神,紧紧以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依托,与时俱进地针对环境权益保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系统化的解决方案,为人们从更深、更广层面理解和认识环境权益保护提供了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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