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确立60周年
历史选择了多党合作制
中国为什么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而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这个问题涉及我国政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用什么理论和方法来阐述这个历史必然性,是讲清楚这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关键。照搬西方政治理论来阐述中国的问题,其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抽象讨论问题,即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来讨论问题,其结果也必然是不科学的。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在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实现的。对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确立和发展的理论解释,应当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去探寻。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反帝反封建是当时中国革命的主要任务。为了人民的解放、民族的独立、国家的富强,中华民族无数志士仁人前赴后继,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但没有成功。与此同时,不同的政治力量先后登上历史舞台,选择过不同的发展道路,诸如农民阶级选择的传统的道路,民族资产阶级选择的西方的道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选择的专制独裁的道路,这些尝试都没有成功。最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创了新民主主义的道路,建立了新中国,最终实现了人民民主。
这个历史进程也反映在政党制度的发展史上,中国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三种政党制度:一是民国初年的多党制。辛亥革命后,中国曾一度以西方政治制度为楷模,设立议会,实行多党制。一时间,政党政派林立,大小达300多个。这些党派效仿西方政党,醉心于议会政治,为了争权夺利而彼此倾轧。其结果是不到两年就被袁世凯的封建铁蹄踏碎了。二是国民党的一党专制。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成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表。为了维护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实行一党专制。这种政党制度违背了中国的政治发展方向,最终被中国人民革命推翻。三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国共产党同我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一起,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先后发表声明,拥护共产党发布的“五一口号”,与共产党一道筹备召开新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正式确立。
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性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对革命的性质和任务特别是领导权问题,曾经犯过“左”的和右的错误。经过血与火的洗礼,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找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认识到:中国革命必须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只有完成前一阶段的革命,才可能去进行后一阶段的革命,不能混淆两个革命阶段的任务,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两个革命阶段必须也必然是衔接的,中间不可能再插入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因为有了无产阶级的领导,已经包含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其发展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
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上,要建立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是旧民主主义的共和国,那种共和国已经过时了;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种社会主义的共和国已经在苏联兴盛起来,并且还要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来,无疑将成为一切工业先进国家的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统治形式;但是那种共和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还不适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毛泽东同志断言,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
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证明了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科学性,证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的正确性。新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阶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人民民主专政这个国体相适应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民主联合政府与西方多党制的区别
在阐述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历史必然性时,有些同志认为我们党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中关于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属于多党制理论。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新民主主义不是资本主义,我们党主张的民主联合政府与西方的多党制有根本的区别。
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是我们党新民主主义纲领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关于“民主联合政府”的理论和实践有一个发展过程。大革命失败后,我们党提出建立“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在苏区建立了苏维埃工农政权。1935年 12月,我们党为有利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主动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1936年8月,我们党又将“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改为“民主共和国”。1940年1月,毛泽东同志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进一步从国家学说上阐述了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理论。1945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发展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理论,提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他认为新中国应该是一个在工人阶级领导下、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的统一战线的各革命阶级民主联盟的国家,即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其第五条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
我们党关于民主联合政府的理论,其内容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发展的,是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调整的。比如:第一,关于参加范围。1945年以前,我们党主张的民主联合政府,参加范围包括了国民党,当然前提是国民党放弃一党专政,实行民主。在国民党发动内战后,“五一口号”中的民主联合政府则是排斥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二,关于领导权。抗战初期,主要讲民主联合政府是联合专政,没有提领导权;到1939年前后,提出了民主联合政府的领导权问题,认为民主联合政府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到解放战争期间,则明确提出民主联合政府由共产党领导。第三,关于政府的名称。我们党主张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直到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上,毛泽东同志在讲话中仍用“民主联合政府”的名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央政府用了“人民政府”的名称,同时明确此时人民政府“具有民主联合政府性质”。
新民主主义理论阐述的民主联合政府,与西方国家的联合政府有本质的区别:第一,民主联合政府是新民主主义理论关于新民主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体现的是人民民主;而西方国家的联合政府则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第二,民主联合政府是无产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是统一战线的政权;而西方国家的联合政府则是西方政党联合执政的政府形式。第三,民主联合政府是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这种联合专政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国家政权形态;而西方国家的联合政府本质上是资产阶级专政。第四,新中国的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具有民主联合政府性质),是由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政治协商会议选举产生的,实行民主集中制;而西方国家的联合政府则由议会选举产生,实行西方民主制。
与人民民主专政这个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必然是多党合作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形式。无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都必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这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共同规律。但是,不同国家建立什么样的无产阶级专政,则有各自的特点。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表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一是人民民主专政在发展进程中经历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阶段。这两个发展阶段互相衔接而又性质不同。二是人民民主专政实行最广泛的联盟。在社会主义社会,虽然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人民民主专政仍然保持着广泛联盟的特点。三是人民民主专政实行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这些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等。
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从国家形态上保证了人民民主的实现。人民民主是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当家做主。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其中包括多党合作制度。人民民主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新民主主义时期的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时期的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时期的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几个民主阶级的联合专政。在社会主义时期,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的本质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民民主表现在国家形态上,其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国体、政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人民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1.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之一。人民民主专政在阶级结构上实行最广泛的联盟,这是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实行多党合作的基本依据。实行人民民主专政,要求在共产党领导下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与合作。各民主党派及其广大成员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属于人民的范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国大陆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存在,但存在不同阶级和阶层,人民民主专政仍然具有广泛联盟的特点。在社会主义社会,各民主党派所联系和代表的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多党合作的长期性和必要性。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我国政党制度的运作方式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而不采取政党竞争和轮流执政的方式。从而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运行方式和参政党的政治参与机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主要领域,有丰富的内容和形式。
2.人民民主专政确立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关系。人民民主专政本质上是工人阶级领导各革命阶级和全体人民实行的阶级统治。这就决定了我国多党合作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前提的。我国的政党制度既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又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在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共产党处于领导核心的地位,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都自觉服从共产党的领导。但共产党是在民主协商、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作用的过程中实现领导权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为目标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密切合作的友党关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3.人民民主专政确立了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格局。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的执政地位,同时决定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地位。人民民主专政要求建立健全法治。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社会基础的广泛性,同时也符合建国以来我国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际状况。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既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又能照顾不同阶层、群体的具体利益,体现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概括起来说,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在于:由中国具体历史条件所决定,中国革命必然走新民主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革命必然建立人民民主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相适应的必然是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
(作者单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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