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为什么对现象学感兴趣?哲学家为什么对建筑感兴趣?当今时代,建筑学和哲学各自面临着不同的困境,都有必要深刻地反思自己的出路。正是在这一反思中,双方发现连接“筑”与“思”的通道。由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和应用现象学研究中心承办,广东建科建筑设计院协办的“筑与思:空间现象学”暨“现象学与建筑”第二届学术研讨会近期在华中科技大学召开。来自国内哲学界和建筑学界的二十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就会议主题展开热烈讨论。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周剑云教授提出,空间概念最早源于定位和交流的需要,而建筑由标示空间发展为制造空间是人类的巨大进步。他还以2002年建筑界的诺贝尔奖——普立兹克奖(Pritzker Prize)得主格伦·穆科特(Glenn Murcutt)为例,通过对其作品的现象学解读,展示了现象学在建筑设计中的无穷魅力。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彭富春教授指出,现象学首先必须阐明的是“去蔽”与“显示”这两个重要概念,而建筑中最大的误区就在于“把建筑作为一门艺术”。他举出两类失败的例子:“象形建筑”与“理念建筑”,并结合武汉建筑的一些实例,分析这两类建筑的局限性。在他看来,建筑是一种欲望(无意识)的表达,同时也是技术与智慧的游戏,并认为,古希腊的神殿规定了人的生活,但是人们有了房子却失去了家。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龙元教授从材料、流动、使用、设计、秩序、距离、“个人”的登场等方面,对建筑作出种种思考,区分出“强”建筑与“弱”建筑,并提出“空间暴力”的概念,认为“空间才是配景”,“以人为本”的建筑就是以“个人”为本。
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在其讲话中,从不同方面展示了虚拟世界的建筑与景观,引发了与会学者的思考。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邓晓芒教授提出,在康德那里,时间是内感官,空间是外感官,时间比空间更根本。西方艺术将时间意识空间化,而中国艺术则将空间艺术时间化。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葛明教授在发言中,通过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思考以及部分学生作品,表达了对现象学方法的体认,认为建筑现象学的意义,乃在于帮助我们回归到建筑“事情”本身,而不是各种理论的构造。
兰州大学哲学系陈春文教授认为,当代建筑体现的是一个时代的特征,是现代工业和技术的产物。现代建筑的风格表明,人们不仅处在一种“无家可归”的状态,而且处于“大地连根拔起”的状态。
LandThing建筑研究中心合伙人丁力扬博士通过对“PSFS大厦”的分析,阐释了建筑现象学的独特价值。
中山大学哲学系倪梁康教授、南京大学建筑学院周凌教授等也在会上作了主题报告。
会上,与会者还就现象空间与客观空间、建筑与作为建筑的建筑、建筑与场所、建筑与生活世界、建筑现象学方法等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哲学研究所所长欧阳康教授肯定了哲学与建筑的“联姻”,认为这将进一步推动交叉学科建设,促进哲学与建筑学的共同进步。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主任张廷国教授宣布下一届研讨会由华南理工大学承办,并希望与会学者继续关注与支持建筑现象学的发展。
(向国宇)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