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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地对待“关系”
作者:haowj   日期2009-08-13 11:16: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秦亚青教授这篇在中西理论交互格义基础上写成的论文,使我想到杨联升教授半个多世纪前的一篇论述中国社会关系中的“报”的论文(见杨联升:《报——中国社会关系的一个基础》,载《中国现代学术经典:洪业 杨联升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至于“秦文”中提到的费孝通的论文,则众所皆知了。杨和费的文章直觉经验多于理论概括,而“秦文”在思辨上则将中国社会文化中的核心元素“关系性”作为理论的硬核,通过对“理性”概念的否思以及对“流动的关系性”的阐明,对传统上大多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社会科学理论,无疑具有颠覆性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篇论文的学术意义已经超越国际关系理论,待有机会广泛运用,能够对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乃至人类学等研究产生较大的影响。

  理性以及理性主义(唯理主义)是近代西方社会科学的基石,它肯定个体(人或者其他政治经济组织)选择的极大能动性,相信理性选择的因果效应能带来进步和绝对真理。理性概念在其发展过程中历经危机、批判、修正,但其在西方社会科学中的基础性地位不可动摇。

  然而,如果我们接受思维的地理分野这一事实的话,希腊精神中的理性思维和对个体能动性的肯定在东方社会——至少中国社会——是不占主导地位的,正如“秦文”指出的,在中国社会中,个体的意义是通过运动的关系来展示的,关系的运动是理解社会过程的核心动力;关系无往而不在,个体理性慑服于关系性;个体间的相互性存在比理性个体的独立存在更重要,个体需要由关系的、整体的、社会的维度来界定;即便个体理性具有活力,但是它也要服从关系性,而不是相反,简单地说,就是关系选择重于理性选择。这些命题的提出及其对于重新阐释社会现象和行为的意义,使我们有更多的学理依据,将社会科学研究从“认真地对待‘偏好’”转向“认真地对待‘关系’”。

  若我们从“关系”而非“理性”出发,社会科学理论中许多已有的解释可能都需要重新思考。例如,在人权的理解上,为什么就不可以从运动中的关系——西方的人权以理性的个体为基础——重新发展集体人权的概念呢?从关系性假设出发,权力——正如“秦文”所论述的——的关系性含义可能重于因果性逻辑。再比如,个体理性与集体非理性的悖论,是难于从理性推论获得解释的,若以关系性假设看,先前有关集体“非理性”的群体行为,恰恰是一种合理的具有自在动力的关系性建构的结果。至于经济学中流行的合同理论,若以理性就不可能解释人们为什么签署了合同却不照着合同条文去履行,若以关系性假设分析,则很容易豁然开朗:因为关系性在合同维持中的意义,使运动中关系的各方宁愿不按条文而依据彼此在关系中的定位来行事。道理很简单,按照条文理性办事会使任何一方都冒着失去伙伴的风险。关系性假设还使我们有必要重新评估在西方社会科学中影响深远的艾克斯罗德的合作理论,对新近流行的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博弈论也是个巨大挑战,也即推动个体合作的动力可能不是理性回报,而是关系回报。还有,如果从关系性假设出发,同样可以对建立在个体理性和个人自由基础上的西方政治秩序——罗斯福进一步将其扩大到世界秩序构想中——进行全面的理论挑战,因为我们完全可以相信,任何社会秩序的维持,可能都离不开流动的关系的延续,绝非简单地以理性选择即可获得。如此等等,不做详举。

  “秦文”的社会本体假设由于与涂尔干的社会学整体(集体)主义相类似,是否意味着前者趋步于后者呢?我觉得两者还是存在重大不同,涂尔干的社会整体理论一是静态的,二是强调整体乃符合理性的整体,也即工业社会中“协调一致”的整体。而“秦文”的社会整体理论重视的是具有自在意义的过程,因而是动态的;另外,“秦文”所说的整体,是建立在关系性基础上的整体,这种整体所构成的秩序,绝非部件密合,而是人事和谐。

  “秦文”的核心假设抽象于中国社会,具有特殊主义的含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关系性假设不具有分析其他社会的可行性。作者在文章结语部分认为关系性假设可以升华到具有普适意义的层面,可惜因为篇幅限制,作者并没有对此进行展开论述。我认为,人性的脆弱性使人天生就是关系动物,从茹毛饮血的原初状态,到密集互动的大型复杂社会,关系是人的普遍选择,社会的复杂程度可能不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而是由关系的密集和稀薄所决定。从作为关系动物的人性角度观之,关系性就非中国社会独有之存在,实乃普遍有之,因此,这个假设具有科学理论假设所具备的普遍主义意义。

  “秦文”的另一不足之处在于,论文还没有充分解释为什么建立在流动的关系性基础上的理论就一定与传统理性基础上的理论一样,也具有进化的特点。理性的光辉一度被认为照耀着人类进步,至今在西方认识论中仍然存在很大市场。但此认识只是直觉。反直觉的是,社会进步不是由于人类理性能力的提高——如自然科学研究所表明的,而是因为关系性结合(或由此形成的组织形态)的变化。自在的、流动的、无主体的关系性进程,形成不同的组织形态,例如家庭、城邦、城市、国家、企业、教会等等,帮助人类在克服挑战中向前发展。没有人知道这些关系性结合(组织)是谁发明的,但是所有人都难以想象,没有这类关系性结合,人类秩序是否还能延续。所以,合作的失败不是因为理性的个体考虑利益得失而放弃合作,而是既定的关系形态出现僵化直至崩溃的结果。从另一个意义上说,盘根错节的关系性结合也可能是社会进步的阻力,这就是为什么革命后国家因摧毁社会中旧有的关系性结合而更容易实现经济增长的原因之一。

  (作者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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