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文)8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2009年所局主要领导干部管理强院专题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主持会议。中纪委驻院纪检组组长李秋芳就中国社会科学院加强学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部署,并传达了全国纪委书记会议精神。
李秋芳指出,坚持推进学风建设,中国社科院形成了良好的学风传统。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一直重视学风建设,将其作为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重要条件。面对国际国内丰富复杂的历史和现实问题,我院专家学者突破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束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回答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挥了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一代代学术大师和专家学者淡泊名利,严谨治学,潜心钻研,建立了良好学术风范,形成了优良学风传统。要清醒认识当前学风问题,把学风作为行风和院风来建设。在中国社科院,学风折射党风,学风体现行风,学风构成院风。从总体上看,由于坚持不懈地抓学风建设,中国社科院学术风气是好的。但近年来学术界不良学风有所蔓延,接连出现学术丑闻,对我院少数学者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过程,既是学术创新的过程,也是学风建设的过程。学风是学者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治学态度、治学精神、治学方法的集中体现。从当前实际出发,要充分认识加强学风建设对于促进全院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学风建设,是落实中央对中国社科院“三个定位”要求的坚固基础;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狠下“十年磨一剑”的苦功,民主求实,严谨治学,使学风建设的实践融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为科研事业的发展营造健康的环境。同时,学风是人才成长的重要条件,是中国社科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机构成。
李秋芳强调,采取切实管用的工作举措,推动学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优良学风的传承和发扬光大,需要倡导,更需要可操作性的实践推进。在新形势下深化学风建设,全院各单位、各部门应着力抓紧实施以下工作环节:第一,抓好学术道德自律的教育工作,规范科研工作者的学术行为,领导干部和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率先垂范,让学品和人品经住考验。第二,传扬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典型,开展老专家向青年学者传授交流优良学风传统活动,选树一批品学兼优、科研成果突出的中青年典型。第三,搭建学风建设的交流平台,报刊、网络要开设学风建设专栏或专题,坚持学风建设的民主化和公开性。第四,完善规范科研经费资助、成果质量评价、职称评审、出版物专家审读、研究生招生和学位授予等学术行为的长效制度。第五,开展学风状况的民主评议,并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纪的重要内容。第六,加强对学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其结果作为职称评定和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第七,惩处和纠正不良学风,建立不良学风记录。第八,逐步健全学风建设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纳入科研管理工作的整体布局。
李秋芳在传达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问题时指出,要提高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制度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以积极务实的态度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结合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着重加大财经制度的执行力。
李秋芳要求,在贯彻中央颁布的反腐倡廉制度的同时,要切实执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年来制定的《政治纪律建设决定》、关于涉密课题、涉外交流活动、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等管理办法、《经费审核审批管理规定》、《房产有偿利用缴费办法》、《改进完善非实体中心管理的意见》等源头预防违纪制度,研究制定《在职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以规范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中国社科院加强包括学风建设、维护财经纪律在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三个定位”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新贡献!
院属各单位主要所局领导干部1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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