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绪智力研究过程中,出现过大量谬误,心理学家为抵制这些谬误做出了巨大努力。现在的情绪智力研究,不仅摆脱了谬误的怪圈,而且回归科学之路,超越了理论猜想的初级阶段,并依托实证研究的科学方法向前健康发展。
2000年,我曾在《情绪智商(EQ)——当前我国情绪和情感研究中的谬误》(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一文中,指出1997年以来我国情绪和情感理论与应用研究领域出现的一些混乱现状,在情绪智商(EQ)概念、情绪智商理论以及情绪智商应用等方面所存在的若干重大的违反科学研究原则的谬误。那么,时隔9年,情绪智力研究有没有改观呢?
情绪智力研究分为三个阶段
纵观国内外情绪智力研究发展过程,可以清晰地划分出三个研究阶段。
理论探索阶段(1989—1997年) 在此阶段,沙洛维和梅耶提出了两个情绪智力定义和理论结构,一个是1989—1990年提出的定义和3维度10变量情绪智力理论结构,另一个是1997年提出的定义和4维度16变量理论结构。葛尔曼、巴昂等人也提出了不同的情绪智力理论结构假设。此阶段以理论探索为主,实证研究并未展开。其突出特点是理论突起、纷争不断,一时间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谬误频出。就连情绪智力理论的提出者沙洛维和梅耶也不得不在互联网上发表了题为《情绪智力:通俗的或科学的心理学?》的质疑文章。我国情绪智力研究谬误也正是在此阶段出现并逐渐达到顶峰的。
理论与实证研究并行发展阶段(1997—2002年) 此阶段的研究向两方面发展,一是理论论证的延续,二是实证研究的发端。1997年,梅耶等人编制了“多重情绪智力量表(MEIS)”。2002年,他们又推出了“梅耶—沙洛维—库索情绪智力测验(MSCEIT)”。此外,葛尔曼、巴昂等人也相继推出了他们自己编制的“情绪智力测验”。
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初步用科学研究方法探索情绪智力假设的存在性与合理性,从而为情绪智力研究增加了更多的科学实证研究成分。我用“初步”这两个字是有涵义的。一是情绪智力理论一直处于探讨过程当中,尚待完善。葛尔曼、巴昂等人的情绪智力理论观点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批评,其原因在于他们的理论假设因素内涵混乱且边界模糊,其中多数因素都是人格、社会技能和情绪的混合物。而梅耶等人1997年提出的理论框架也远没有定型。二是科学实证研究成果开始增多,对理论研究的结论提出了质疑。实证研究结果并没有对葛尔曼、巴昂等人提出的情绪智力理论提供实证支持;对梅耶等人编制的两个量表所作的研究,也没有对他们1997年提出的理论框架提供实证支持。此阶段不同于第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研究开始向科学道路回归,国内外借情绪智力学术概念进行市场炒作的现象锐减,存在明显学术谬误的文章和书籍数量也在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严肃的科学研究论文开始增多。
实证研究快速发展阶段(2002年以来) 2002年以后,国内外学术界对情绪智力进行实证科学研究的势头渐强,其突出特点就是运用心理测量的科学方法证明情绪智力的存在性,并证明情绪智力理论结构的合理性。其中,对梅耶等人编制的量表(MSCEIT)进行实证研究是热点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此量表科学性的论证。近几年,实证研究的成果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检验MSCEIT科学性的工具型研究,另一类是将MSCEIT视为评估和预测工具的应用型研究。在此阶段,工具型研究的重要性明显要大于应用型研究,其理由在于,如果测量工具的科学性未得到证实,其应用价值将大打折扣。
(2)对情绪智力理论导向功能的论证。2002年以后,尽管梅耶等人声称,1997年的理论结构是编制MSCEIT的理论基础,然而无论是梅耶等人的实证研究还是我的实证研究,都产生了一个新的情绪智力理论结构,这个实证理论结构不但与梅耶等人1997年的理论结构迥异,而且不支持1997年的理论结构。同样,用1997年的理论也无法对新产生的实证理论结构作出科学解释。发现此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它将对今后情绪智力研究的理论取向产生深远的影响,既然实证研究无法为1997年的理论提供支持,那么怎样证明1997年的理论的正确性?反过来讲,既然1997年的理论无法对新理论结构作出科学解释,那么它的理论导向价值又何在?我的研究结论是,梅耶等人1997年提出的情绪智力理论结构已经失去了对今后情绪智力研究的理论导向功能。2008年,我在《两种情绪智力理论结构的理论导向功能》(发表于《心理科学》2008年第5期)一文中,主张用现在研究出来的情绪智力实证结构取代梅耶等人1997年的情绪智力理论结构,并作为今后情绪智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不能回避的理论和应用问题
2002年,我曾在《情绪智力:理论及问题》(发表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欲对情绪智力作出科学解释,必须回答如下必然要面临的理论问题和应用问题。
在理论上所面临的问题包括:(1)长期以来,在心理学理论上就有关于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讨论,是将情绪研究的主体纳入智力因素,还是纳入非智力因素?(2)如有必要将情绪研究的主体纳入智力因素,将如何与传统智力进行有机的结合和清晰的区分,从而形成新型的、含义更广泛的人类智力概念和理论?(3)如何证明并解释情绪智力和人格的关系及区别?
在应用上所面临的问题包括:(1)情绪智力能否培养和提高?这个问题是对传统智力心理学的强有力挑战。在传统上,学术界一般认为,智商(IQ)有难以改变的相对稳定性。然而对于情绪智力而言,情况却大不相同,学者们都在猜想,情绪智力既可学习亦可提高。(2)情绪智力理论付诸应用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我认为,欲将情绪智力理论推广到应用层面,如下条件不可或缺:形成科学理论体系并通过实践证明;具备客观评价标准并经过实证检验;正确的理论指导和有效的评价工具成为应用的主流。很显然,在现阶段,情绪智力理论还远没有达到上述条件。
现在看来,这些问题仍然没有过时。可喜的是,近年来,心理学家一直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着不懈的研究,并且取得了一些科学研究成果。
理清国内外情绪智力研究发展脉络的目的在于让读者清晰地认识到,人类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在情绪智力的研究过程中,我们既看到了大量的谬误,也看到了心理学家为抵制这些谬误所做的努力。现在的情绪智力研究,不仅摆脱了谬误的怪圈,回归了科学研究之路,同时也超越了理论猜想的初级阶段,正在依托实证研究的科学方法不断向前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师范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