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逊走了。最终他选择了离去,撇下无数悲伤的观众,独自去了天堂。
不知道他为何要走——曾许下复出的诺言,却用生命的代价,失信于期盼已久的歌迷。其实也知道他为何要走——他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绑架,在谣言四起的漩涡中疲惫不堪。走了,是一种解脱;不走,只是等待解脱。现在上帝帮他解脱了,他应该感谢。50岁的他事实上已经力不从心,他的辉煌只留在了前天,从昨天开始,他的命运已经被狗仔队和媒体戏弄,而今天他更像是一个充满魔幻的传奇,留给人们的期盼至多也就是能否找到前天的踪影,如此而已。所以上帝选择了带他走,取缔了这样一次极度冒险的验证之旅。留下人们对他美好前天的追忆,这样才不枉他一生的荣耀。
杰克逊应该知道,他的出现已经让这个世界有所改变,数以亿计的年轻人的灵魂在他的音乐中翩翩起舞、在他的太空舞步中回味无穷。他的一举一动都成了这个世界时尚的标志:礼帽、拐杖、臂章等,只要是在他身上出现的东西,就会让这个世界有所变化。这已经够了,因为这个世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这一点。
有人说他是摇滚巨星,也有人说他是流行天王,其实都不止,他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的象征。在经历了“滚石”的疯狂、“朋克”的狂野、“性手枪”的下流之后,他用一种自己的方式平衡了这个世界对摇滚的愤怒和狂热,同时他以一种适度的激情表演让人们领略到了音乐是灵魂的一种表达方式。
杰克逊不仅是一个音乐家,也是一个舞蹈家,更是一个综合艺术家。他的演出其实不能用“演唱会”来定义,他的太空舞步、他的舞美灯光、他的演出创意——由此所形成的整体震撼力应该冠以一个新的名词——震撼灵魂的艺术祷告。每次演出,都有那么多人无法自控、泪流满面甚至当场昏厥。但他不像贾格尔(滚石乐队主唱)那么粗野、“坏牙强尼”(性手枪乐队主唱)那么疯狂、莫里森(大门乐队主唱)那么下贱,有人把他们的行为称之为“文化恐怖主义”。而我认为,他的演出更具有“文化激情主义”的特征。
当然,有不少正统人士鄙视他,认定他的行为不属于高雅的范畴。但这些人却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如果所谓“高雅”是以“思想”排斥“快感”为前提,那么当下后工业社会的一大特征就是用“快感”取代“思想”。正如著名学者苏珊·桑塔格所指出的那样,应该用“感官”而不是“释意”去欣赏艺术。弗里德曼·杰姆逊则说:“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文化而不是意识形态在起作用的时代。”而彼得·布朗在他的《他创造的爱:“披头士”内幕》一书中这样写道:“马尔库塞、法农、萨特、加缪和其他人只提供意识形态,而迪伦才为青年们提供了将他们席卷归家的感情动力。”
和迪伦一样,迈克尔·杰克逊给亿万人提供的就是这样的感情动力。其实这原本就是艺术的特性。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苏格拉底就已经明白:“节奏和乐调有最强烈的力量浸入人心灵的最深处……当一个人欣赏音乐,他内在的激情和精神得到锤炼,坚强如铁,成为有用之物,而不再是脆弱和无用的……”
再者,“高雅”和“低俗”的实质取决于所传递的内容。若以此观之,谁说当年贝多芬的《欢乐颂》就一定比杰克逊的《天下一家》“高雅”?谁说莫扎特带给人们的愉悦能与杰克逊相提并论?谁说杰克逊的影响逊色于历史上任何一位艺术家?在我眼里,以“高雅”和“低俗”来评判杰克逊,只是感官短路者的一种自慰而已。
“治愈这个世界/为他我/为整个人类/不分种族/创造一个更好的空间/每天有人在死去/请关心活着的人们/为他我/创造一个更好的空间/如他想知为什么/爱不是撒谎/爱强大有力/爱是快乐的付出……”(Heal The World 中文译名《治愈这个世界》)
听着这充满大爱的歌曲,谁能无动于衷?很多人的高调是为了利益之争抑或政治做秀,而他的歌却来自心灵的呼唤。在我眼里,他不仅是一个艺术家,更是一个慈善家。至今杰克逊已经向慈善事业捐出了3亿美元,与他的艺术成就一样,全世界至今没有一个人能超越他。而他离去的时候却背负了数亿美元的债务。而这些债务,我相信与他被一次次地讹诈有关。自1993年他因“娈童案”被告上法庭之后,他的厄运就开始了。尽管法院最终证明他是清白的,但他的整个人生却从此改变。为此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开始走向破产的边缘,从天堂滑向地狱的门槛。
从那时起,很多人开始鄙视他,不仅是传说中的“娈童案”,还有关于他非议不断的肤色。他原本是一个黑人,为什么要把肤色漂白?更何况摇滚乐本来就源自黑人。后来读了他的一段话,我才知道他心中的痛楚:“自从我打破唱片纪录开始——我打破了‘猫王’的纪录,我打破了‘披头士’的纪录——然后呢?他们叫我畸形人、同性恋者、性骚扰小孩的怪胎!他们说我漂白了自己的皮肤,做一切可做的来诋毁我,这些都是阴谋!当我站在镜前时看着自己,我知道,我是个黑人!”
现在好了,他走了,带走了一切,也留下了一切。他带走了烦扰他一生的肤色问题,带走了一系列让媒体幸灾乐祸的八卦新闻,也留下了无人能匹敌的多项世界之最——他已在全世界销售了7.5亿张唱片;他的专辑《颤栗》(Thriller)更是音乐史上销量最高的唱片;他在美国共创造了13首冠军单曲;而单曲《颤栗》的MTV被誉为全世界“最伟大的音乐录像带”,并从此使MTV电视频道成为主流媒体;他多次被提名并获得了18次格莱美奖;他被吉尼斯认可为:“世界历史上最成功的艺术家”;同时他也获得了“支持慈善事业机构最多的流行明星”的光荣称号……
这已足够了。他可以走了。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更没有日夜守候在他家门口的狗仔队。“在那里/他感觉不到/伤害和悲痛……”这是杰克逊自己唱的。但愿他乘着这歌声的翅膀,继续舞动着迷人的太空步,在去往天堂的道上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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